陳麗教鄧么妹撒謊,把每個月的工資少報了一百塊,鄧么妹足足攢了三年多。
聞櫻感動又好笑,「你和鄧傑他們是不是商量好了?我咋能要你的錢,我爸媽才不信你會把私房錢都給我,只會以為是小姨、小姨父變著法子幫助我。」
鄧么妹小聲道:「我問過陳姐了,老師給你補課,一小時都是100元,你學了回來又給我補課,我還是該給你補課費,這錢就是你賺的補課費,不算違規。」
省重點高中的老師,一對一補課,才能收100元/時的補習費,聞櫻這樣的算什麼,去給小學生補課,別人都要嫌棄她不專業,沒有人會聘請她。
她給鄧么妹補課,又不是為了賺鄧么妹的錢!
聞櫻把鄧么妹的存摺推了回去:「么妹,我知道你想幫我,但這錢我不能要,難道你不相信我可以憑自己的實力贏下這個賭約嗎?而且你居然用錢來衡量我們的友誼,你再這樣,我要生氣了。」
鄧么妹想相信聞櫻,但兩個月賺那麼多錢,鄧么妹覺得太難了。
聞櫻堅持不要,鄧么妹只有把存摺收回去,心裡想,不如等兩個月後再把錢給聞櫻。
幸好陳麗和鄧尚偉沒來給聞櫻塞錢,送走鄧么妹後,聞櫻搬出了十幾本雜誌開始研究。
這一晚,聞櫻看雜誌看到半夜,第二天不補課就在家裡試著根據雜誌的風格仿寫。
鄧家有一台電腦,家裡平時沒什麼人用,鄧尚偉偶爾會玩玩紙牌和掃雷遊戲……聞櫻徵用了這台電腦。
現在雜誌都能使用電子郵箱投稿了,方便快捷,連郵寄費都能省下。
聞櫻打字的速度很快,手指在鍵盤上噼里啪啦敲擊,拖慢她時速的不是手速,而是構思。
今天的聞櫻不是聞律師,不是聞秘書,而是一個莫得感情的碼字機器!
寫了一天,聞櫻敲了萬字有餘。
她寫了兩個短篇小說,一篇準備投給《花火》,另一篇準備投給《愛格》,修修改改又花了一個多小時,檢查了幾遍沒有錯漏後,聞櫻把兩篇小說都發送了出去。
至於筆名,她都用了同一個,叫「逆流的魚」,這個筆名很符合聞櫻現在的心境。
給雜誌投稿是一種來錢的途徑。
但還不夠。
聞櫻是新手,雜誌不可能給她高價,能有千字100元的稿費就很不錯了,她今天寫的兩篇短篇小說,全部被刊登也只能為她帶來一千來塊的收入。
就算她把市面上的青春類雜誌都投一遍,投出去的稿件全被採用,也不一定會在近期刊登,在九月開學前僅能收到一部分稿費。
遠水解不了近渴,聞櫻還得想想其他途徑。
她正琢磨呢,秦姣的簡訊就來了。
「聞櫻,我今天考完試了,你什麼時候有空?」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