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經偵大隊的大隊長,在局裡雖然算得上一個人物,但局裡比她厲害的人還多著呢!
幾個副局就不用說了,官、職,資歷,都在她之上。
就連其它幾個大隊的大隊長,因為見她年輕,又是個女人,也多有不賣她面子的時候。
尤其是刑偵大隊,向來是眼高於頂的存在,經常不把陳琳這個後起之秀放在眼裡。
閔農分管的正是刑偵這一攤事務!
可以斷定,帶走顧明俊的,肯定是刑偵的人!
陳琳先和顧明俊的律師見了面,跟他們說了現在的情況,請他們稍安勿躁,她馬上就能找到顧明俊。
和律師是一起來的,還有沈晴和胡杏兒。
沈晴對陳琳道:「我們老闆被你們警察帶走,就這麼沒有下落了?難道你們局裡的領導,都不知道我們老闆的所在?我們老闆的人身安全,不會受到威脅了吧?」
陳琳道:「沈小姐,請你們到待客室稍坐,我這就查顧先生的下落。」
胡杏兒大聲道:「我跟你們講,顧明俊要是有什麼意外,我把你們局告上法院!別以為我們是軟杮子好欺負!」
陳琳對顧明俊身邊的人,其實蠻熟悉的,只是平時不好打交道,也沒有機會打交道。
她認得胡杏兒是顧明俊常說的小阿姨,此刻聽著對方大嚷大叫的發火,也並不生氣。
但陳琳身邊的人就聽不進去了,喝令胡杏兒不得喧譁。
陳琳擺了擺手:「行了,都別吵了,顧先生現在不在我們局裡,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們正在找他!你們再鬧,就是耽誤尋找他的時間!」
沈晴拉了拉胡杏兒的手:「杏兒,我們就等等吧!」
陳琳打量沈晴一眼,心想好漂亮的女人啊,我見猶憐呢!不知道她有沒有被小猴子拿下呢?
這麼想著,陳琳來到刑偵大隊,詢問顧明俊的下落。
刑偵大隊的人先是支支吾吾,再是推推諉諉,只說不知情。
陳琳抬出邱寧來,說是邱局有令,半個小時之內,你們不把顧明俊完整、安全的送到局裡來,有你們的好果子吃!
刑偵大隊的人這才慌了,說馬上找人,找到之後,及時通知陳隊。
陳琳冷哼一聲,回到經偵辦公室。
她並不相信刑偵的人,對方很可能陰奉陽違的拖延時間。
雖然有邱寧的口諭,但沒有閔農的直接指令,這幫人多半不敢擅自作主,交出顧明俊!
幾乎可以想像,他們能做的,只能是兩邊不得罪,一邊裝作繁忙的尋人,一邊回答說找不到!
陳琳只得號召自己的人,打電話到各個區分局,再找到各個街道派出所,發動所有的經偵下屬,在各自的轄區內找人。
半個小時之內,必須找到顧明俊!
時間一久,鬼知道會發生什麼不可預料的意外?測試廣告2
第564章 瞞天過海,借刀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