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了,人家有N多鍾辦法搞死你。
……
琳達在第二天就約了自己父親公司的專職律師見面,諮詢校內網狀告Facebook的事宜。
「安德森叔叔,情況就如同我剛才所說的那樣,你覺得這個官司我們能贏嗎?」,琳達說道。
「琳達,說實話,你昨晚和我聯繫之後,我也去查詢了一下Facebook和校內網的情況,甚至讓我女兒把她在這兩個網站的賬戶登錄上去讓我看了半個多小時。現在單純從網站的定位、功能和網頁布局等方面來看,很難證明Facebook真的是你們原創的,當然,不是叔叔我不相信你們,我只是從客觀上分析說明這個情況」,安德森說道。
「安德森叔叔,您最擅長打專利官司了,上次我爸爸和競爭對手的專利糾紛案也是你幫忙處理的,你能不能幫我們想想辦法?」,琳達說道。
「你們期望的結果是怎麼樣的呢?我想先了解一下你們的期望值,才好去尋找對策」,安德森說道。
「我們希望法庭判處校內網的主張無效,Facebook繼續照常運行」,琳達說道。
「琳達,你要認清現實,Facebook想要毫髮無損是不可能的,所有的證據都對你們不利。最關鍵的就是你們的對手校內網在你們建立Facebook的時候,就已經有三百多萬用戶了,算得上是一個成功的網站了,再加上你們的網站和人家的又幾乎完全相同,法官大人和陪審團的人員是不會輕易相信你們的辯解的」,安德森說道。
「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我不想Facebook就這麼消失了」,琳達說道。
「儘量還是採取庭外和解的方式吧,過幾天馬上就要開庭了,要是真鬧到法庭上去,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你們會輸掉這場官司,到時候不僅網站會被勒令關閉,你們還需要給校內網支付大量的賠償金,以後你們的名譽也徹底沒了,即使再創業也沒有投資人敢輕易的給你們投資,這個損失太大了」,安德森說道。
「庭外和解嗎?」,琳達說道。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