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的喊的,把事兒鬧的越大越好。」
陳慧之猛然一怔,立即看向小妹的方向,只見小妹在瘋顛之中,卻是朝著她擠了下眼睛。
陳慧之一顆心落到了地面上,嚇死她了,還以為小妹真的出事了呢?
原來是裝的!
也對,小妹極為古靈精怪的,連兩個弟弟都聽她的指揮,而且他們家也沒有誰得過羊顛瘋史呀。
小妹這樣說,一定有她的道理!
既然妹妹平安,那陳慧之也豁出了,直接爬起來,就往店外面跑,一邊跑一邊哭著大聲喊:「來人哪,救命呀,要出人命啦,店大欺主不講理呀。」
街面上本來就人流量多,陳慧之這樣一喊,頓時就有許多人圍了過來,紛紛問是怎麼回事?
陳慧之按照小妹所說,哭的慘兮兮的,就說爸媽給了三百塊錢,讓他們上街買衣服穿,她和妹妹尋思著這家店裡的衣服不錯,打算來買兩件。
結果剛進門,就被店員譏諷,後來,來了個被稱作小姐的人,應該是老闆的女兒,非但沒有說店員,反而更加嘲諷他們,說他們買不起衣服,會髒了店裡的地面兒。
「我妹跟他們說,我們有錢,就算五六十塊一件衣服,我們也買得起,我妹還把三百塊錢掏出來給他們看,結果……結果……嗚嗚……」陳慧之在關鍵的地方停住了,開始用力哭泣起來。
圍觀的人聽到正起勁處,當然不樂意了,便趕緊問道:「你快說呀,結果怎麼了?」
「我不敢說,那位姬小姐說,他們家跟上一任金林縣長趙老爺子,是很好的關係,還說隨時把我們抓進派出所裡面去,我不敢說……嗚嗚……」(未完待續。)
PS: 求正版訂閱!求長評,嗚嗚,書評區都長草了xh211
104、把事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