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不批准的。
因為這時期有個說法,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不夠定性,見識到外面的繁華之後,很容易出國後就不回來了,尤其是出現過幾次年輕人因公出國後不回來的事件後,卡的就更嚴了。
所以除非你是翻譯人員、技術人員之類的特殊人員,或者級別跟職位足夠高,背景足夠大,比如高幹子弟啥的,否則一般是不批准三十歲以下年輕人公費出國考察的。
以上兩個條件,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講都好辦,真正難的是第三個條件,也就是要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
沒錯,至少在八十年代初,想要借著出國考察,或者業務洽談的名義公費出國旅遊,還是沒那麼容易的。
通常來說,你得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才行。
這個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你還不能隨便什麼人都行,至少得是正規的,經過大使館認證過的國外公司或者團體,所發出的正規邀請函才行。
就是這個國外有關單位的邀請函,卡住了九成的國企事業單位,導致大多數單位都沒法輕鬆出國考察。
當然,到了八十年代中後期,或者說是一九八五年之後,這個條件就放寬了很多。
到了那時候,國外有很多公司專門做這個生意,專門以各種名義出邀請函給國內各個單位,邀請國內單位以公費考察的形式出去旅遊消費,這就是後話了。
總之,在一九八三年,想要以國企員工的身份出國考察,還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審查特別嚴。
但公費出境再困難,也比私人出國容易的多,難度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而曹志強呢,他偏偏就符合出國的條件。
首先,他是國企職工,而且掌握不止一家國企單位。
曹志強現在的職務很多,由上到下,分別是紅光機械廠三產辦副主任、紅光出版社社長兼總經理、華夏音像公司大股東兼總經理、紅光百貨公司大股東、紅光電影製片廠廠長。
除了職務之外,曹志強還有一個級別,那就是幹部身份。
因為董書記早已用紅光機械廠組織部的名義,給曹志強辦了工轉干,成了一名3級的幹部。
從級別看,曹志強的幹部級別,只是3級幹部,跟大學生剛畢業分配來單位的級別一樣。
但從職務看,曹志強的職務可就高多了,不但是紅光機械廠的高級領導,還是諸多下屬子單位的一把手。
這種職務跟級別不匹配,職務高職級低,或者職務低職級高的情況,這時期雖然不算特別普遍,但也有不少。
所謂職務跟職級掛鉤並行,那還是之後經過改革之後的事兒,具體來說,得九十年代後了。
這時期,國企單位的職務,主要是指領導崗位,確切的說是指你所擁有的權力,跟你的工資收入沒啥直接關係。
比如廠長,這就是個職務,並不是職級。
在這個時期,職務是你實際擁有的權力,而職級則跟你的工資直接掛鉤。
也就是說,職務跟職級是不一樣的。
好比一個廠長,別看職務權力很大,但如果他職級太低的話,完全可以出現工資不如一個普通六級鉗工的情況。
所謂的職務津貼,那得是198年,經過第三次工資改革後才出現的情況,在1983年還沒這茬。
所以,曹志強現在別看高級職務一大堆,但這只能說他權力很大,能者多勞,可要具體說到他的級別,那還只是個3級的行政幹部。
結果就是,他拿的工資,依舊是3級幹部的工資,且甭管他個人掌握有多少單位,每個月都只能拿一次工資,不能重複拿。
換句話說,別看曹志強掌握好多單位,什麼出版社,音像公司,電影廠的,但他每月只能拿一個3級幹部的工資,這個工資是由機械廠發,其他單位,比如出版社之類的,就不能再發工資了。
好在呢,曹志強並不是吃只工資的,他還可以吃股東分紅、稿酬分成、唱片分成,以及單位獎金。
什麼分紅分成就不說了,這個單位獎金,他是可以在手下各個單位重複拿的,因為獎金跟工資不一樣,不是嚴格按照你的級
394 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是保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