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明滿意的點了點頭,把平面稿往桌一放,開始說電視播出廣告這一塊。
買了春晚廣告位的廠家,百分之八十都預談了全年的廣告播出,這就涉及到了不少的電視播出廣告。
大頭就是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
這兄弟兩是較了,你有我也要有,你我必須要。
可口可樂交了二百萬美元過來,現在就等著看成片了,百事那邊則是自己在香港製作,然後拿過來播放,不過對可口可樂和金太陽的製作協議也非常關注,張興明知道,只要可口可樂這邊的廣告出彩,百事這邊也就算拿下了。
必竟製作價格還是有著挺大差異的,雖然一次性收了二百萬美元,但條件是對方可以拿到全球播放的,要是他們自己在美國或者就是香港製作完全相同的一版出來,肯定花的也要比二百萬美元多,還不只是多一點。
這個年代錄像製品的製作成本不是一般的高,電腦技術也沒有成型,全靠攝製人員硬槓。
張興明打開本子,一邊給王洪偉講解一邊寫廣告製作簡稿。
「首先,你知道,可口可樂是飲料,還是賣的有點小貴的飲料,對吧?」
「那麼,對於剛剛解決吃飽問題的國人來說,為什麼要花錢喝這個?」
「廣告傳播的不是只是產品,而更應該是一種文化,比如春節要放鞭,大年初一要吃餃子,這就是文化,是老百姓從心底接受的,不用誰來約束,自覺就會去做去執行的一種行為,這就是文化傳承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