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給作者看的。
但上面對《羔羊》非常上心,這樣也可以更好的拉攏作者。
「連載的話,稿費怎麼算呢?」姜什摸著下巴。
她對期刊拆分這些事情並不感興趣,更關注自己到底能拿到多少錢。
石清蘭推推眼鏡,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有兩部分,千字保底稿費和分成,分成就是按照期刊的銷售額來算。」
「如果可以一次性提供全稿的話,也可以按稿件質量直接買斷。」
姜什眼睛一亮,可以直接買斷!
這還有什麼好說的,當然是直接拿錢最好了。
以這些大公司鬼精的腦子,想要分成,千字保底就會壓價,還不如直接賣出去,財貨兩清。
反正她腦子裡還有不少好東西可以寫。
對於姜什的選擇,石清蘭也並不意外,對方畢竟還只是一個年輕的小姑娘。
這些商業的彎彎繞繞她肯定是不大懂,只知道把錢拿到手裡就是最好的。
對於《故事》這種體量的雜誌來說,分成是很多作者想拿都拿不到的待遇。
也是這次拆分期刊,上面心裡沒底,才把這麼優厚的條件拿了出來,吸引一些作者來投稿。
姜什把全稿發給了石清蘭,對方粗略讀了一會,長舒一口氣。
「沒有問題的話,現在就可以簽合同了。」
長篇買斷涉及到的金額比較大,而且還有版權之類的問題。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石清蘭也是隨身帶著通用的合同模板。
只需要填寫一下金額日期就可以了。
小說正文一共20萬字,稿酬為5萬元整。
「好。」姜什接過合同仔細看了一遍,確認沒有問題之後,便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式兩份,姜什把自己的那份小心的塞進書包。
5萬元,直接完成了她一大半的任務。
為了這五點自由屬性,她也算是孜孜不倦了。
不過姜什手上沒有銀行卡,石清蘭也不可能隨身帶著那麼多現金。
只能等姜什辦好銀行卡之後,再讓石清蘭給她轉賬。
正事聊完,兩人開始閒聊了起來。
石清蘭旁敲側擊的問起姜什,願不願和《故事》簽約,最後還是被對方給拒絕了。
「清蘭姐,你也看見了,我還是個學生,恐怕沒辦法穩定的給你們提供稿子。」姜什不好意思道。
真不是她不願意簽約,只是簽約之後,就相當於本職工作,肯定要占用她很大一部分時間。
聽了姜什的解釋,石清蘭也不強求,轉而聊起了姜什為什麼會寫一部這樣的小說。
犯罪題材和她高中生活潑靚麗的外表,反差著實太大了些。
姜什乾笑了一聲,只說自己是喜歡看福爾摩斯,所以才寫了這麼一個題材。
至於對方信不信,她就懶得去管了。
聊一會,石清蘭提出要請姜什吃午飯,不過被姜什給拒絕了。
隨後姜什就告別了對方,離開了咖啡館。
只留下石清蘭一個人,反覆翻閱著稿子。
喜歡重生獲得男神系統,但變身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