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成本、營銷成本,還是從民眾接受能力、追捧力度上來講。
重生洪荒類,都是目前最適合開發的題材。
不說其他,只說改編電視劇,重生洪荒,比架空仙俠就好製作的多。
哪怕特效技術不達標,重生洪荒,用土法特效,將就著點也能做出來。
架空仙俠?你先給我找一隻仙寵來,難道用哈士奇代替?
這就是最大的區別,說白了,李文星要的是全渠道收益。
不是單純的那點稿費,或者想要文壇名聲。
格局不同,其他重生者同行,抄誅仙,縹緲之旅,還有牛筆的抄盜墓筆記,鬼吹燈,他們只要稿費。
卻不知他們本來是抱著金磚,卻只颳了一層金粉,然後把剩下的都給了別人。
暴殄天物。
想一想,寫一部主角從現在的香江,穿越回開天之前,盤古大神都還在沉睡的時候。
然後三千魔神來襲,主角協助盤古誅殺魔神,盤古力竭,褪去肉身化洪荒大陸,元神重歸混沌。
接著就是一路風騷,算計,引導洪荒大勢,直到連接起封神榜的故事。
最後改變天地法則,封閉三界人間界,親自開啟末法時代的。
不說拿出去連載,出版,有聲讀播。
光是這部里的時間跨度,其故事構架,就至少可以開發出幾十部電視劇、電影作品。
甚至再善心病狂一點,每一個神話故事,水一卷,一卷就是一個單獨的故事,一個故事拍一部電視劇。
就這一本,星語至少可以吃十年。
哪怕到了網絡時代,他還可以大批量製作相關的動漫、遊戲。
這叫搶占版權,本來這些神話故事是沒有版權之說的,都是民間故事,都流傳幾千年啦。
但是如果他將這些民間神話故事,都包容進這部里去。
那如果其他人再用這些故事搞文娛操作,就得避開他這部的內容。
否則就是抄襲,侵權。
他採用民間故事,沒人能告的了他,但是別人在他之後再採用這些故事,就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侵權。
只因為故事內容、構架就在那裡,除非改到面貌全非,否則必定有重合,判定抄襲簡直不要太輕鬆。
如此一來,他就可以徹底包攬華人史前神話部分的創作版權。
開一部重生洪荒,就能得到這麼大的商業價值,不比去抄架空仙俠強?
第0371章 開創洪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