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執掌部務,直達三品顯貴,則必須看出:這其實文武之爭。
寄情於物,人之常理。只要這杆火銃放在家裡,此人這輩子無論居於何等崗位,處於何等階層,都不會忘記自己當過兵,始終會有武人的烙印。若是沒有這杆火銃,時間則會慢慢刷洗這份記憶。
張荏已經做到了正四品,過兩年升三品顯貴也是當仁不讓,他已經能夠摸到了這層。
換作閣老們來看,卻能看得更深。
這杆黝黑的火銃,其實還是君權與政權之爭的關鍵。
雖然滿天下的人都深信:君權即為政權。實際上大明從成祖設立內閣之後,君權和政權就已經分離了。從仁宣之治到嚴嵩亂政,都是政權不斷從皇帝轉移到內閣的過程,直到徐階掛出條幅:「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賞還諸公論」,竟然沒人覺得不妥。
在徐閣老看來,皇帝只需「威福」,而政務卻是諸司的,至於人事權和裁判權,更要「還諸公論」。
崇禎皇帝是萬曆皇帝之後唯一一個有意識奪回政權的皇帝,但他能夠想到的手段只是「換人」。國變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記錄,敲碎了武將對文官重臣的依附關係,同時也失去了朝廷對軍隊的控制權。
年輕的隆景皇帝借著國變的特殊時期,將軍權、政權統攝一身。即便迫不得己放些治政之權給文官,但軍權卻是始終緊握不放。武官們有了皇帝的金大腿可抱,誰還去依附文官?
攜銃退役則是一個將舉國青壯之人打上武人烙印的手段,讓他們始終牢記自己的武人身份,哪怕日後進學,成了博士。始終不會忘記軍旅生涯,不會忘記在軍中受到的絕對忠於皇帝的教育。
回到張友全的案子上。
如果認為張友全應當殺人償命,則很容易落入一個邏輯陷阱:當初若是不許攜銃退役,哪裡會有這等慘案?
這也是內閣諸公有意無意希望聽到的聲音。
張荏這個時候,終於知道手裡的訴狀是多麼地沉重了。
&鬧,既然是軍籍,一開始就該移送五軍都察院啊!」張荏在桌上一拍:「局那些法盲不懂規矩,御史也不懂麼?」
助理抿嘴偷笑,暗道:所謂鐵手。也不能免俗啊!
張荏吸了口氣,道:「但是,既然已經拿到了手上,再這麼送出去,人家必說咱們怕事。」
助理一愣,不知道這位副都御使什麼意思。
&就管轄權問題報請聖裁,看聖意如何。」張荏道。
助理頓時肅然起敬:這手高明!直接交給聖上,無論聖上怎麼說。反正都察院是沒有責任了。
……
朱慈烺在第一次聽說張友全的案子時,就已經想到了可能發生的社會影響。如果自己直接介入。無疑會破壞既定的程序。作為一個法學專業出身的皇帝當然問題不大,但後世卻要為此走更多的彎路。
直到都察院將管轄權問題提交上來,算是給朱慈烺了一個接手的機會。
&然張友全的戶籍仍在軍中,但軍人身份應該按照登記為原則,即登記入伍直到註銷軍職軍銜之前為軍人。張友全在退役返鄉途中犯罪,應當算是凡人犯罪。由順天府推事院審理。」
朱慈烺在硃批上進行了說明,並且將此例列為解釋,發往全國,一樣擁有法律效力。然而這件事並非簡單結束了,其社會影響力太大。皇帝必須進行權衡,到底是鐵了心護張友全這個短,還是堅持公正和正義。
&下,殺人償命,如此簡單的事為何會鬧得滿城風雨?」段氏十分不解最近報紙上的爭論會這麼大。更不認同張友全光天化日之下開銃殺人,即便有人指出這王二麻本是個破皮無賴,而且在東虜據城時有過變節行徑。
若是退役士兵能夠想殺人就殺人,還不得到嚴懲,這個天下得亂成什麼樣?
&為有人想藉此事做些小動作。」朱慈烺道:「有人要藉此禁民間私有火銃,也有人想藉此機會打開民間火銃之禁,不設任何限制。」
段氏皺了皺眉,道:「那些想開火銃之禁的人跟著起什麼哄?鬧得越凶豈不適得其反麼?」
&麼會?」朱慈烺笑道:「他們正好逮著個機會,說起來若是有人無辜殺人,百姓人人手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