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的火槍隊,數千人組成縱隊騎射,火槍將會發出巨大的威力,而且一個合格的弓手需要長年累月的訓練,但是即便一個普通百姓拿著火槍就可以殺死蠻族的騎兵,蠻族不缺的是馬,而大渝國不缺少的是兵員。」
蕭文軒望著空白的靶心,又掃了火槍,羅權說的正是他在想的,蠻族的優勢便是戰馬和純熟的弓手,這是大渝國的劣勢。
而火槍卻可以彌補這個劣勢,他再次詢問道:「銘兒,這火槍的威力和射程如何?」
「射程不屬於弓箭,威力要比弓箭的大的多可以在九十步外擊穿蠻族的盔甲。」蕭銘說道。
對他來說,他這次帶著火繩槍來的目的就是推銷這種武器,實現軍售。
此次北方安定,如今又簽下了投名狀,不管這投名狀有沒有用,暫時皇子們應該會老實一點。
而將斐玥兒迎娶回去之後,他基本上不會再來長安了,之後,他會全面經營自己的封地,將同西方的科技差距徹底彌補過來。
所以,這次來長安,他是來找錢的,一個是商貿協議,一個就是軍售。
只要這兩樣達成,他就能夠不斷獲利,使用這些銀子實現封地產業的升級。
「威力比弓箭大?」蕭文軒被蕭銘的話說的有些動心。
他沉吟了一下,他說道:「這樣話,不如和火炮一樣,先裝備一批試試,這次不如就先給火器營裝備五千隻火槍吧。」
上次採購火炮已經花費了數百萬兩銀子,現在繼續採購火槍必然也是耗費不小。
所以蕭文軒不想一下採購太多,免得大臣們說三道四,畢竟現在耗費巨資建立的火器營還只是個擺設,沒有在戰場上有過真正的戰績。
而且這火槍的準頭也的確讓他有些懷疑火槍的作戰效果。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