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是這些手工活,就讓錦繡忙活了半年多的時間。要不是有空間,就是再給她半年時間,她也做不出來。
其他的東西,張招娣之前就已經準備得差不多了。
什麼開水瓶啊大衣架之類的物件,張招娣一早就準備好了,堆在家裡的空房間裡頭,就等錦繡結婚的時候擺出來。
如果顧年華的家在A市,這些東西都是要在結婚當天搬到顧家去的。可顧家那麼遠,錦繡婚後也不住那邊,所以這些東西就不用搬過去了。
但是顧家那邊依然還是要準備的,總不能結婚的時候,錦繡只去個人吧。
所以張招娣便跟錦繡商量好了,在X市那邊再準備一套,租間房子放著,等結婚的時候,錦繡就從那裡出嫁。
這些事有張招娣和江珊商量著安排,不需要錦繡操心。
錦繡只需要再看著有沒有什麼遺漏的東西,補上就行。
時間就在錦繡一邊忙著上課,一邊忙著店裡的事,抽空再去補齊嫁妝中匆匆滑過。
一眨眼,就到了五月底。
離著婚禮的時間,只剩下一個星期不到的時間了。
錦繡和顧年華要提前幾天去X市,婚禮的事雖然有雙方的家長操心,可有些事也得需要他們自己去辦啊。
比如打結婚證。
在這些事情之前,還有兩件事必須要做,那就是回鄉下給張招娣燒紙和在A市招待錦繡這邊的朋友一場婚宴。
結婚這件大事,必須要先通知家裡的先人。婚宴的事要等到燒完紙回來再進行。
錦繡跟張家是斷了親的,所以她就只是張玉蘭這麼一個過世的親人。
顧年華跟部隊請好了假以後,便帶著錦繡回了L市,給張玉蘭燒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