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馬上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葉彤:「我,我……因為我跟她是好朋友啊……」
警察:「笑死,好朋友?送好朋友回家,就重要到了必須肇事逃逸的地步??你腦子瓦特了吧?說得出這種話?」
「對、對了,是我記錯了,當時的過程是她先接上我,然後才出的車禍!」
「那為什麼要經過車禍地點?」
「那你們問她啊,她開的車,我怎麼知道為什麼!!」
「你剛才還嘲笑蕭大師說『他連過程都不知道』?這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我說了,我記錯了啊!!!你們怎麼可以這樣
,一群人欺負我一個女孩子,嗚嗚嗚嗚!」
好了。
事已至此,結束了。
又是老一套。
被逼急了,啞口無言了,就往地上一坐,來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耍賴了。
但這有用麼?
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告訴別人:你慌了,你變相認罪了。
「哭?你慢慢哭,等你哭完,咱們再接著去審訊室錄口供!現在至少你已經犯了假證罪了,先送你一副手銬防止你逃跑,這你沒意見吧?」
「嗚嗚嗚,不是我,不是我撞的,是她,你們抓她,不要抓我啊!」
「沒說抓你啊,只是防止你逃脫而已,也為了讓你更好的配合警方調查真相。誰讓你說話自相矛盾,證詞前後不搭呢?葉彤小姐,你的問題,太大了哦!比吳慧雪小姐的嫌疑,嚴重多了!」
蕭羽笑了笑:「那麼,你們慢慢調查,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蕭大師慢走,謝謝蕭大師提供重要線索!這細節我們還真沒發現呢!」
你們當然發現不了。
因為你們都認為『吳慧雪是犯人』,法院也這麼判了!
只有知道她為人的少數朋友,才相信她。
這個細節和結論,都必須是完全相信吳慧雪,並以『葉彤是犯人』作為前提,為了翻案,玩命摳細節,然後才能尋找到的!
都判完了,一般人誰會吃飽了撐的還去找真相摳細節?
蕭羽是動用了算命能力以及『從未來』找到的。
這原本是吳慧雪在未來幾天,去求助律師上訴,律師為了翻案,找到的疑點。
只不過,那時候葉彤也有了警惕,並且想到了藉口,應對過去了。
上訴失敗!
從這層角度來說,吳慧雪能翻案,還是『非蕭羽不可』。
蕭羽改變了她的未來。
不過,說翻案也不準確。
因為現在還沒上訴,葉彤也只是『露了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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