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的黑娃死了,死了。」花白母親哭的肝腸寸斷,讓人淚下。
「嬸子,縣裡和鄉團給了三十貫的撫恤和安葬費,還給他們換上了一套嶄新的衣服鞋襪,讓他們乾淨體面的離開。」
「還有,我給他們都寫了一篇墓志銘,黑娃也有。」
對許多鄉人來說,沒滿五十歲而死,那都算是早死短命,是連宗祠都不能進的。而連家都沒成,孩子都沒有的人死了,更是連立碑的資格都沒。
他們就是短命鬼,隨便找個地方挖個坑堆個墳包,多年之後,也無後人祭祀,慢慢的就被人遺忘,成為孤魂野鬼。
「我的黑娃啊,連人都沒有成,卻為你們當兵殺賊命都丟了。」
「嬸子,我有一個提議,我們鄉團會去找一些年幼的孤兒來撫養,他們會記名在這些陣亡弟兄們的名下,成為他們的義子。我們鄉團負責撫養的花費,你們可以親自養,也可以交給我們養,都行,將來他們長大了,便也是他們的兒子,這樣他們也能後繼有人,清明之時,也會有人為他們燒香祭祀,你看如何?」
這一點,是羅成想了許久之後才想出來的。
這個時代的人,比較注重傳宗接代,延續香火。一般人如果無所出,也要找同族子侄繼嗣。而這些十三四歲的少年,太小了,一般只能算是早夭短命。
這時代還是會有許多孤兒乞丐等的,派人去尋,或者直接找人牙子買都行。
給這些陣亡的人養一個孩子,以繼承他們的香火,羅成覺得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了。
雖然說,這可能會是一大筆開銷,畢竟養個孩子不容易,而要養一群更難。尤其是現在若開了這個頭,以後只怕要養的孩子會越來越多。
也有鄉團的人提出這會很困難,但最後羅成還是決定要做這件事情。
不這樣做,他覺得自己便對不住這些年輕的生命。
錢各家都收下了,但對於收養一個孩子,他們卻沒多大意願。或許是養孩子花費不小,或許是本身家庭孩子就多,生活困難。
最後,羅成決定這些孩子還是由鄉團集體撫養,讓孩子們寄名於陣亡少年名下,成為他們的嗣子。
「我們會養大他們的孩子的,黑娃他們不會成為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我羅成說到做到!」
第110章 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