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浩手腕、腳踝的繩結存在的疑點,特別是現場還出現過一個叫徐雅軒的女子的重要情況,向黎叔兒和胖子複述了一遍。
黎叔兒和胖子一言不發地望著我,我知道,他們這種表情,恰恰表示他們對我的觀點持贊同態度,起碼也是覺得我的推論有些靠譜。
「現場沒有發現韓文浩的手機,無法知道他在昨天都和誰聯繫過,再加上小乾剛才提到的那個登記住宿613房間的徐雅軒,這麼地,你們倆今天的任務,一個是去趟移動公司和聯通公司,看看韓文浩都用啥號碼,再調出前後三天的通話記錄,看看和誰聯繫得多一些,再有,就是不管你們用啥方法,必須整清楚這個徐雅軒是幹啥的,人在哪兒,她和韓文浩是什麼關係,與韓文浩的死有沒有內在關聯,聽明白了嗎?」黎叔兒沉吟了一下,向我和胖子下了指令。
到移動公司和聯通公司查詢韓文浩通話記錄的事兒辦得並不順利,移動公司和聯通公司分管通訊的副主任雖然接待了我們倆,當都無一例外地拒絕了我們的要求,理由也還是驚人的一致:韓文浩屬於市政府領導,此前,雅爾市市委、市政府和兩家公司達成協議,雅爾市副市長以上級別領導幹部的通訊記錄均納入保密範疇,未經市委辦公室出具相關函件,兩家公司不得向任何機構或個人透露他們的通話信息。
韓文浩是黨委常委,地位較排名靠後的幾位副市長還高,當然屬於市委、市政府規定的保密範疇內,所以,對於我們的要求,愛莫能助。
「操,按照刑訴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為了國家安全和緊急情況下追查犯罪分子的需要,有權調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通話記錄,你們也有義務配合我們工作,明白不?」胖子見那些副主任推三阻四的,有點兒火大,又不能象對待嫌疑人那樣「上手段」(動粗),遂搬出法條,準備以理服人。
「呵呵,你們說的都對,可是,面對法律的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規定,你們會執行哪一個?就連你們這些執法者,不也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嗎?」這句話,是移動公司的副主任說的,與後來聯通公司副主任說的意思如出一轍。
我當時就想,誰說移動和聯通像原配見小三,一照面就往死了掐,你看,連想法都這麼一致,這關係,得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