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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回、登台此宣當自斬,妄擬天心為己心

    344回、登台此宣當自斬,妄擬天心為己心

    青帝沒有一句廢話,甚至連開場白都沒有,直截了當開口道:「不可妄擬天心為己心。」

    這是天條的第一句,仙家妙語聲聞並不複雜,但要把它具體描述出來卻很困難,勉強可以這樣解構——

    世人經常說的兩句話讓人覺得很無奈、很悲情甚至可怕,一句是「我這麼愛你,你為何不愛我?」另一句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你好!」它們可能出現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具體何指、究竟有沒有道理,不必一一去做解釋。

    但超脫輪迴的仙家,從修行本源而論,不欲為紅塵中的痴男怨女。超脫輪迴是自己的福緣,指引世人超脫輪迴是自己的功德,世人愛也罷、恨也罷、羨也罷、妒也罷,那是世人的選擇,仙家既無法強求,也不可強求。

    世間修士或普通凡人,修行發願堅定不移或者偏執自視,都是輪迴中的眾生相,做為已超脫輪迴的仙家,則不應彼此妄擬他人,否則世間之亂遲早波及仙界,進而返亂眾生。

    諸菩薩可以說無量光照徹十方世界,這才是真正的覺悟超脫。諸天魔可以說世界就是我的世界,當直指本心證入他化自在天。諸金仙可以說清靜逍遙、法自然之造化才是道果所求,鎮元大仙也可以跳出來說一句「萬流歸宗,合光同塵。」

    不能說他們錯,也許都對,但有一點是不對的。譬如加百列堅信天主的光輝照耀一切,卻不能以她期待的方式要求佛國靈山接受照耀,她這種求證之心也許令人欽佩,但卻沒有意義。

    加百列可以說天主的光輝懷抱一切,那就在靈台中懷抱未曾照耀的世界,而不是強求仙界諸天世界都能受其照耀,這便是區別。

    諸天世界之中,皆超脫輪迴,不得於教外稱外教,不得於門外稱外道,仙家不論修求只論行止。其實諸教諸派之中,早有類似的戒律,但諸天世界中並非全然如此,而這則天條的含義更廣——立環天之戒,諸仙家不得妄擬天心。


    妙語聲聞送出,青帝又說了第二句:「不可在世顯聖自稱神。」

    這一條就更複雜難解了,妙語聲聞中只說了現象如何分別,並沒有解釋更多的原因,讓眾仙家自去推演。

    眾仙家超脫輪迴,不是被放逐出輪迴,自然可以下界修行見證,這一點誰也不該禁止。有金仙、菩薩化身下界,比如觀自在化身為關小姐;有仙家托捨入輪迴,比如東華帝君為狄仁傑,大勢至菩薩為武則天,地藏菩薩為金喬覺。

    有仙家親身入人間,比如大天尊自古好如此,小和尚法舟也是如此。還有仙家留法訣接引世人、指點弟子、建立道統。凡此種種,皆非在世顯聖稱神之禁。

    眾仙家留下法訣引渡眾生超脫輪迴,或者親自下界引渡傳人,與天條無涉。在人間有道場,受信徒供奉、弟子傳人香火祭拜,那是世間之事,也非天條所能止。

    那麼此天天條何禁?譬如蓮華生打落沙利耶之舉,且不論他們之間的私鬥,但他們那種現身的方式,皆為天條所禁。

    回紇伏地匐部與吐蕃之戰,雖有摩尼教修士與僧人參與,但爭奪的無非是人間的土地、財物、金帛、人口,假借光明尊或無量光護佑之名而已。不能因此世人借神佛之名爭鬥糾纏,神佛就要現身顯聖「護法」。

    仙家可以下界,留法訣經卷指引、點化、規勸眾生,也可以展示玄妙於傳人,留道統修行之途。有緣法之人識你,那就自識你,不識之人,那就不識。比如地藏菩薩下界為金喬覺,梅振衣是清楚的,但蕪州百姓並不知,金喬覺也從未以地藏菩薩自居。

    至於事後如何,那是世人之事。仙家不得為顯聖而顯聖,惑弄無知之徒,既入眾生中,形容與眾生無別,動念下界行於輪迴中行事本無超脫可言。若你不能讓聽聞者證悟各種仙家果位境界,就不要以各種仙家身份自居。

    若聞者能見證明悟,那無所謂,這不是犯天條,而是你的功德,此為仙家在世行止界限。

    這第二條與第一條相承接,講的是仙家在世行止之規,明確了界線的分別,常人聽起來可能很複雜,種種行止不好分辨。但超脫輪迴眾仙家心念通透,很自然就明白其中的含義所指。

    諸天各派也有類



344回、登台此宣當自斬,妄擬天心為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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