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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十米。」
「月光下,你確信這個距離,能看清對方的臉嗎?」苑丹繼續問道。
「我,我眼神很好的。」徐廣遠還在爭辯。
「老徐,我看到你了,手裡拎著個籠子,穿著垃圾處理廠的工作服。」樊付陽道。
「好像是……」徐廣遠也有些蒙了。
「辯護方需要詢問證人樊付陽的嗎?」方朝陽問道。
「有!」
「問吧!」方朝陽點頭道。
遲未然直接站起來,冷冷地問道:「證人樊付陽,二十年前的事情,你如何記得如此清楚?」
「就是那晚發生的碎屍案,多恐怖啊!村里人都記得,更何況,警察還去問過多次,我那天晚上也出門了,還怕被人懷疑兇手是我呢。」樊付陽道。
「為什麼去河邊哭泣?你妻子是如何毆打你的?」遲未然問道。
「反對,辯護方的詢問跟案情無關。」苑丹舉手道。
「反對無效,證人樊付陽,回答辯護方的提問。」方朝陽很公正地說道。
「河邊僻靜,離村子又不遠,以前悶了也常去溜達。我媳婦只是打了我兩個耳光,其實也沒什麼,那時候心眼小,想不開。」樊付陽道。
「你又如何確定,看到的人就是徐廣遠?」遲未然追問。
「他啊,走路喜歡斜著身子,村里人都說是因為太懶,總朝著一個方向,不願意翻身。還有,他手裡拎著籠子。」樊付陽笑道。
「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遲未然這次,並沒有問住證人,無奈地說道。
「公訴方還有問題嗎?」方朝陽又問。
「審判長,公訴方申請另一名證人到庭。」苑丹又說。
「允許,叫什麼名字?」方朝陽表示同意。
「雷貝成。」
「傳證人雷貝成到庭。」
又一名證人來到了法庭,四十出頭,身材魁梧,濃眉大眼,走路腰杆筆直,顯得頗有些英氣。
證人席已經站不下,方朝陽就讓他站在外面,問道:「請說一下姓名、年齡和職業。」
「雷貝成,四十二歲,原來是坪山鎮派出所的民警,現在就職於東安市農產品進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