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錢許多。
他不出森林還好,一旦出了森林,重新進入人類社會,那就是處處需要用錢的時候,當然是越多積攢本錢越好的。魔獸可謂渾身都是寶,皮毛、魔核的價值很高,絕對不怕賣不出去,也不必擔心賣不到好價錢。
「我願意奉你為主人,甘願做你的奴僕,只求您仁慈饒我一命!」大灰狼眼見光求饒沒用,竟然以甘願當奴僕來交換,確實是夠沒骨氣。恐怕它之前會成為三隻小豬的奴僕,也應該是類似的經歷。
這隻大灰狼無論是身為一頭狼,還是身為一頭魔獸,都確實算是挺厲害的。可這厲害也得分對誰,對於普通的野獸,哪怕是獅虎這些猛獸,大灰狼也絕對能輕鬆勝出。可面對三隻小豬這種擁有強大防禦力的魔獸,大灰狼可就沒招了。
連羅賓對付起這三隻小豬來,都是十分艱難不容易,更別說這隻大灰狼了,根本就連三隻小豬的一點兒皮都傷不到。既然打不過,自然是手下不敗將了。
不過按理來說的話,以這隻大灰狼在速度方面的優勢,尤其掌握的還是能控制風的能力,應該速度更快。就算打不過,跑也能跑過才是。正所謂惹不起躲得起,大不了不去招惹就是。卻不知道,為何以這大灰狼的能力,按理是應該能夠逃脫的,卻偏偏沒逃了,還被只三隻小豬給死死控制了,似乎也不擔心它隨時會逃,很放心地再使用。
這其中,肯定是另有什麼隱情,倒是值得好好問問。羅賓對此一時生了好奇,便不打算急於殺這隻大灰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