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軲轆蓋上坐著一個婦女,兩人停下跟地上的三人攀談起來...
「呀....德勇家的小伙子回來了,這威風的..聽說都是大明星了。」
「艾古..出去的時候怎麼看他都沒精神,如今回來後發現小模樣俊朗了許多...」
「那可是首爾啊,發達的大城市,去了肯定能改變很多啊,不然把你家姑娘也帶過去看看?指不定也能當上大明星也說不懂!」
「哈哈哈...別說笑了,我叫孩子也就那麼點出息,長得也不是太好看,以後想著往釜山安排一下,他姑父在哪裡開著一個小公司。」
幾人相互間恭維著攀談一會兒,也就散了下去...
而跟這條小道相對的另一條道上,一個青年穿著寬肩露出線條分明,肌肉鼓起的臂膀,哼哧哼哧的扛著一袋大米,跟在一個婦女身後...
「哦媽,我掙得錢挺多,正好帶著奶奶上首爾過好日子,不好嗎?」金秀累的咧著嘴,朝著身前的婦女不斷開導道。
「艾古...你這臭小子,怎麼去了趟首爾變得這麼煩人了?」金媽媽轉過身狠狠的瞪了眼金秀,不滿道。
啪!!
金秀將大米放在地上,氣喘吁吁的喘了口氣,解釋道:「你看看,咱們買個大米都要跑幾里地,在首爾一個電話就全來了,不是很方面吧?」
金媽媽白了眼金秀,示意他快點背起來,邊道:「我跟你阿爸還有奶奶商量過了,我們大半輩子住在這個村里,實在捨不得離開。適應環境是你們年輕人的強項,你讓我跟你阿爸兩人去首爾當啞巴呀?」
金秀苦笑一聲,這幾天他都在不斷地勸解兩人跟他去首爾住,但每次都是被擋了回來。金爸爸那裡,他是不管,容易愛削,只能使用迂迴戰術,但沒想到金媽媽更固執。
搖了搖頭。朝著率先走在前面的金媽媽,喊了一聲,「哦媽,慢點,這可是一百多斤的大米啊!!」
傍晚..農村的飯店很固定,金秀也是早早的吃完飯就回到了房間。
打開電腦無聊的翻著網頁,TTS如今挺火,而且隨著《Twinkle》的大賣,稍稍緩解了少時的疲態,但其中金泰妍還是最火的。
而且火的一塌糊塗。如今不管是金秀還是金泰妍出現的時候,雙方的粉絲都會前去捧場,一副雙劍合璧的趨勢。
金泰妍的粉絲本來很注重形象,有組織的、有紀律的幫助宣傳,就連歡呼也是有特定的口號,隨著特有的律動來喊。
但如今TTS舉辦演唱會,總有那麼一個角落有一群瘋狂的粉絲,嘶吼、歡呼、手舞足蹈,好似過節一般,搞得氣氛很濃烈。眾人也曾疑惑這些人是誰。後來才發現,這他喵的是金秀的粉絲...
但隨後的發展更加不可思議了,金秀的粉絲將金泰妍的粉絲策反了,什麼文明、什麼紀律、統統一邊站。搞得現場氣氛異常狂熱,每個歌詞都有大量的粉絲跟著嘶吼,如今光論演唱會火熱程度,TTS首屈一指。
對於這些金秀表示高度的讚揚,他一向覺得演唱會就是狂歡,要紀律有毛用。火熱才是它的代名詞。
將網頁關閉,金秀側躺在床上,腦袋微微抬起看著牆上的電影畫報..
《朋友》
這是他很早以前就掛上去的,也是一直鞭策著他成長....
金秀笑了笑,將畫報摘了下來,小心的疊好放進抽屜里,旋即從背包里掏出《實尾島》畫報掛了上去...
看著畫報中間的自己,金秀開心的笑了笑,暗道:還是自己的電影看著順眼。
躺在床上沒過一會兒,金秀就覺得有些困了,雖然休息了幾天,但之前神經繃得太緊,如今總是容易困,迷迷糊糊的就睡了過去。
......
第二天清晨..
金秀在院子裡打了盆水,蹲下來開始洗漱起來,微涼的清水將困意一掃而光,拿著毛巾擦著臉,金秀伸了個懶腰。
農村的早上很熱鬧,人們氣的很早,家家戶戶都在準備著早飯,金秀家也是如此,金秀趁著這個時間,走出門去跑會兒步。
兩個大殺器已經越來越純熟,但習慣依舊是拉下來,每天早行不跑幾步渾身都不得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