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口,話既然已經說到這份上,就要相信自己的直覺,他翻翻筆記本,接著道:「我從案卷上發現,丁新軍落網之後始終喊冤,甚至請給他提供司法援助的律師作無罪辯護,結果因為直接證據和外圍證據形成的證據鏈無法辯駁,被法院判處死刑。」
&沒什麼不對啊!」杜志綱越想越糊塗。
&果僅僅這一起案件,確實沒什麼不對的。但我調捲髮現,過去一年,東萍市發生的流浪漢遇害案共有四起,分別發生在1月5日、3月12日、5月21日和12月1>
小伙子是不是有點神經質,杜志綱提醒道:「韓博,流浪漢和吸毒人員一樣屬於重大刑事案件的高發人群,一個地級市一年發生三四起這樣的案件不足為奇。」
&總隊,這只是市區。」
韓博真希望自己是錯的,凝重地說:「我在調卷中發現,東萍市的兩個縣,去年同樣發生過流浪漢遇害案。一起發生在7月底,一起發生在10月中旬,全市算起來平均兩個月一起。」
&這樣的事!」天底下沒那麼多巧合,杜志綱不由打了個激靈。
&以我覺得很奇怪,奇怪的不是這種案件,而是案件發生的時間和案件證據鎖定嫌疑人的方式,以及……」韓博心裡還有其它疑問,只是還沒有想得那麼清楚。
難道真是連環殺人案,不僅連環殺人,還栽贓嫁禍!
杜志綱心裡咯噔一下,追問道:「都是用匕首殺人?」
&是,有水果刀,有匕首,有砍刀,有板磚,看起來極具隨機性。但沒有一件作案工具是扔進河裡的,也沒有一件作案工具是兇手供出來的,都是辦案人員搜索現場或搜查兇手住處輕而易舉發現的。」
韓博點點鼠標,看著電腦顯示器上的一份份物證鑑定報告,說道:「還有dna,被害人身上和兇器上有嫌疑人的血跡,或者在嫌疑人住處搜查沾有被害人血跡的物品,反正都可以相互驗證。」
一年發生六七,作案手法不一樣,所使用的兇器不一樣,可是死的居然全是流浪漢,案件證據鎖定嫌疑人的方式居然別無二致,且案發時間存在一定規律!
作為一為老刑警,杜志綱豈能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他倒吸了一口涼氣,急切問:「嫌疑人都被判處了死刑?」
&三起判了,另外三起在走程序,判的三起中一人死刑,正等最高法覆核。一個人死緩,一個人無期。無期的那個叫劉波,他主動承認殺人,但辯稱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失手殺死對方的,法官採信了他的口供。」
韓博揉揉發漲的太陽穴,接著道:「我下午聯繫過看守所,據管教民警說他開始是堅決不肯承認的。可能是有人跟他透過風聲,提醒他不承認是死路一條,不如承認,再找個說得過去的殺人理由,推卸掉部分責任,說不定可以保住性命。」
&他嫌疑人呢?」
&於時間比較倉促,現在又正值春節,除了剛才提到的那個管教民警,我下午只聯繫到另一起案件的一個辦案民警。他抓捕時他在現場,但他一點欣喜的感覺都沒有,仿佛成了莫名的幫凶。他感覺嫌疑人根本不像兇手,被抓時茫然不知所措,直到被押上審判台,他還堅定地認為警察搞錯了,不用多久就會放他出去。」
&個案件都沒問題,聯繫到一起就有問題了。」
&不能算問題,只能說存在疑點。」
杜志綱習慣性地敲敲桌子,沉吟道:「如果這六起案件存在某種關聯,那應該不是很難查,只是憑現有的證據,不是證據,只是疑點,很難百發百中確定六個嫌疑人是冤枉的,不具備串並條件。」
搞錯一起冤假錯案已經很可怕了,一下子搞出六起那是什麼概念!
韓博知道領導很為難,既覺得自己應該站出來提醒,又油然而生起一股莫名的負疚感,仿佛是在否定東萍市同行的判斷。
可是想到自己肩負的使命,不禁脫口而出道:「杜總隊,人命關天啊。」
&啊,這種事不能顧前瞻後。我想想辦法,先槍下留人,等你回來組建一個工作專班,以調研的名義去東萍,查個水落石出,查查這幾起案件到底有沒有關聯。」
作案這種事,作得越多,留下的破綻越多。
這六起案件
第六百三十七章 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