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我剛從看守所出來,前天隆華分局打電話說7.11案嫌犯死不承認,我不太放心,今天專門和老徐來看守所提審嫌犯,整整審了14個小時。」
板上釘釘的事難道有變故?
人命關天,這不是一件小事,韓博下意識說:「稍等。」
&的。」馮錦輝意識到局領導現在說話不太方便,回頭看看看守所,從徐愛國手裡接過煙。
&夫,靠邊停車,我下去接個電話。」
妹夫是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官跟南-港市副市長一樣大,李泰鵬並沒有因為妹夫不讓他聽到通話而不快,反而油然而生起一股自豪感,應了一聲「好咧」,鬆開油門,緩緩踩下剎車,把車停到路邊。
回來也不安生,韓芳禁不住做了個鬼臉。
李曉蕾習以為常,苦笑著催促道:「快點,你爸我爸和盧書記正等著呢。」
&道了,」韓博歉意的笑了笑,跳下車走到一邊舉起手機:「馮大,剛才說到哪兒了?」
&局,嫌犯堅決不承認殺害陳紅,我看過隆華分局的全部審訊記錄,包括他今天交代的,所有細節全能對上,沒有絲毫出入。以我當警察這些年的經驗只有兩種可能,要麼他心理素質極好,反偵查意識極強,事先編造好這套謊言,所以對答如流,所有供詞全能對上,沒任何破綻。」
&一種可能呢?」
&二種可能就比較……就比較難辦了,他極可能真是無辜的,或者說他極可能真沒殺人,兇手另有其人,他只是趁火打劫,從案發現場順走了被害人的財物。」
最怕的就是遇到這類有確鑿證據,卻不敢百發百中確認嫌犯就是兇手的案件。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什麼巧合都可能出現,真要是巧合,嫌犯如果真不是兇手,那這就是一起冤案!
韓博沉默了片刻,低聲問:「指紋和足跡有沒有比對上?」
&對上了,」馮錦輝猛吸了一口煙,緊盯著靠在車邊的老夥計徐愛國,憂心忡忡地說:「我和老徐反覆看過現場勘查時的錄像和照片,在鎖定王學東前甚至根據當時的勘查資料重建過現場,正因為對案情吃得很透,我倆心裡越來越沒底,覺得這個案子不能就這麼結。」
&來越沒底,什麼意思?」
&場留下的足跡和指紋的位置上看,嫌犯關於沒殺人只是順走被害人財物的供述能夠成立,跟嫌犯交代的細節基本能對上。」
疑罪從無,但不能因為這些就放走嫌疑人。
韓博想了想,追問道:「分局持什麼意見?」
&局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認為可以零口供辦成鐵案。」
有作案動機,有作案時間,嫌犯承認去過現場甚至承認想對被害人進行報復。更重要的是,在現場提取到嫌犯的指紋、足跡和生物物證,不管從哪個角度上看,這都是一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件。
案件辦理到這一步,嫌疑人交不交代、承不承認並不重要。
如果每個嫌犯落網之後都堅稱他是無辜的,難道公安機關就不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就不提起公訴,法院就不受理就不判了?
韓博既不想放過一個壞人,更不想辦出一起冤案,沉吟道:「聽你這麼一說,我心裡也沒底了。人命關天,由不得我們不謹慎。」
&局,要不……要不送嫌犯去做個心理測試?」
過去因為測謊搞出一起冤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公安機關已經很多年不在刑事案件上採用測謊這種不是百分之百靠譜的技術手段。
擔心一個已經被排除嫌疑人,如果過不了測謊這一關,測謊又不能作為定罪量刑的證據,到時候關又不能繼續關,放誰也不敢做主放,反之亦然。所以這些年測謊主要應用於一些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交通事故,並且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之上進行。
正因為如此,馮錦輝提出這個建議時有些猶豫。
對韓博而言現在不只是破案那麼簡單,而是排除辦成冤案的可能性,權衡了一番,輕描淡寫地說:「我給王東同志打電話,考慮到我們市局技術處的民警可能極少進行過這樣的測試,我再想想辦法請幾位心理測試方面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