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然後給那些喜歡玩花樣的,玩弄三天三夜,那些人手裡玩殘的女人,不計其數」
「在這裡待到死吧,不會有人救你。」
當時,她是如此的絕望,整個世界都灰暗了。
就連自殺,都想到了,卻沒辦法死。
因為在那種地方,連死都是奢望。
而現在的林佳薇對比她當年,已經好太多了,不管坐牢多少年,林家花錢打點,加上她表現好一點,能減刑一半。
就算判個三十年,也能減刑十五年。
林佳薇這件事,充其量也就能判個二十年,減刑一半,她十年就能出來。
現在牢裡條件,比她上一世在皇庭夜筵,已經好太了。
林佳薇的辯護律師,收到林世賢的眼神,對主法官說「反對,主法官大人我反對,林佳薇從小品學兼優,今年高考是帝都第一名,看在她前途無量的份上,請斟酌,對方律師提出的三十年量刑,實在太重了,在我國,更重大的刑事案件,最高有期徒刑,也不過是二十五年。」
「我懇祈法官大人,免除林佳薇刑罰,就算三年前事情是林佳薇指使,她只有十五歲,一個十五歲的女孩子懂什麼,她讓張主任把患者留在醫院,但用藥是張主任開的,護士長注射,才導致受害者二級傷殘,她並不知情。」
「這件事最大的責任,應該是在張主任身上,而不是林佳薇小姐,三年前她還在就讀初中,還是個未成年,就我國未成年保護法,林佳薇小姐可以不必獲刑。」
學長律師舉手。
「我反對主法官,我國刑法規定,滿十八周歲已能承擔刑事責任,而林佳薇在十八周歲以後,還繼續向張主任和護士長打錢,受害者依舊被迫害。」
「哪怕在三年前,她是主謀,如果沒有她,我的受害人不會造成二級傷殘,中樞系統受損,到現在都無法恢復,這件事歸根結底,在於林佳薇,而非張主任護士長,他們只是起到協助和幫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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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我建議判處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