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一隻被攻擊後,他才會激活第二隻,及其它的魔像。
如果在偷襲的情況下,不驚動內部的拉爾夫,迅速關掉第一隻魔像,並潛入進去殺掉拉爾夫的話,那後面的魔像就完全成了他的收穫。
想一想,二十多具魔像,每具直接扔給NPC商店都是6000金幣,這一趟下來就是十多萬金幣。
戰士為他的發現驚喜不已。
他立即叫來了一個刺客朋友,等洞內怪物刷新後一試,發現果然如此,兩人收穫了大量的魔像,狠狠地賺了一筆。
這是「濕地山洞事件」的第一階段,一個普普通通的遊戲玩家無意中發現遊戲BUG,並利用BUG賺錢的小事情。
【濕地山洞事件第二階段】:
從此之後,二人便算好刷新時間,反覆來此收集魔像賺錢,並嚴守秘密一點也不透露出去。
不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友誼是很難經得住考驗的。
幾天後,刺客發現:他一個人就可以把這個洞拿下,而戰士完全可以不來,就算來了,也幫不了什麼忙,平白無故分去了一半的魔像,因此,他提出以後給戰士的魔像少分一些。
而戰士則認為,這個方法是他想出來的,如果不是他想的這個方法,刺客可以什麼錢都賺不到,連這個洞都不會知道,更別談通過它賺到錢。
戰士覺得,自己才應該再多分些,他就像一個專利的發明者,通過這個專利獲得的收益,自然應該他占一大半。
而刺客在這個過程中,就像是他招來的一個工人,自然應該少分些,拿一些低微的工資就可以了,因為他招哪個刺客都可以搞定這個事。
兩個人都有理,也都不願意退讓,爭執不下,兩人只好繼續保持著這種合作關係,分配依然還是最開始的五五分。
雖然依然合作,但兩人不再是朋友,漸漸的變成了陌生人甚至是仇人。
直到有一天,刺客打了個時間差,自己一個人偷偷的把魔像全弄走了,等戰士到了一看,什麼也沒留下。
刺客不承認是自己做的,更不會分給戰士。
戰士一看痕跡,自然就知道是刺客做的,他很生氣,於是決定解聘這個工人,便另叫來一個刺客。
他自己嚴守第一個刺客,不讓他靠近,而讓第二個刺客進去拿取魔像。
之後,第一個刺客也叫來了他的朋友,以對抗戰士,好方便自己進去搶魔像。
以上就是「濕地山洞事件」第二階段,非常典型的事例,合伙人因利益紛爭而發生矛盾,並最終引起關係破裂,甚至大打出手。
這樣的事件在現實社會中極為普遍,也談不上什麼特殊的。
(本章完)
第103章 事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