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來說,這是單純餵屎。
只有對處於成長期,並在緩慢進步、塑成三觀的人來說,這是肥料。
既然是肥料,那麼註定有好有壞,成分駁雜,但是這一瓢潑上去,但凡能有1%的營養被吸收,對這個個體而言就是好的,有收益的。
所以我很崇尚這種『共性』,這種『深度』。
但是等到自己進行文字輸出時,我才發現,想要從貧瘠的文字中提供給人同樣的深度,這就是個技術活了,尤其是在這個傳統作家不受追捧的年代,如何在商業寫作中夾雜『私貨』,不動聲色地將『深度』融入,這就非常非常難了……
我第一喜歡的作家蕉大如是,我第二喜歡的作家覺老師如是……而我離他們還有很長很長一段路要走,所以仍需學習。
咳,扯遠了。
和他們的作品自然遠不能比,我只能說,做人要用於嘗試。
但是起點上絕大多數作者都不敢。
為什麼?
因為這一步是深淵啊朋友!
真的是深淵,不騙你們。
寫的累也就酸了,還要被噴。噴完了就沒人看,到最後連個噴你的人都沒有,那書自然就太監了。
所以這種書的名聲都不大好,因為寫著寫著就沒了。
所幸我堅持了下來,這一路雖然艱辛,也讓我醞釀了很多抱怨,可等到最後,回首望去,反而有種淡淡的成就感。
起碼我給別人帶去過思考,起碼我讓這本書有了點嚼勁,這就夠了。
至於我為什麼一上來就要做如此不討好的事……因為我怕,怕的要死。
我害怕如果不這麼逼自己,以後就不敢這麼寫。
如果這不是處女作,如果我打從一開始就衝著推薦、收藏、訂閱,恐怕會輾轉於黃金三章和完美設定,接著沉迷求推薦和py,逐漸忘了自己是來幹什麼的,甚至忘了自己最初「講個好故事」的初衷……
那樣才是真正的迷失自我吧。
人在什麼時候膽子最大?
一無所有的時候。
所以我堅持在撲街時將這本撲街作寫完,哪怕沒幾個人看也要認認真真寫完,給自己一個交代。
唯有如此,假如日後我墮落了,沉淪了,也能望著這本書聊以**……
這就夠了。
反之,要是以後發跡了,被人噴「只會寫爽文」,我還能指著這本書做遮羞布!而且大言不慚地說,「我也嘗試過啊!可惜撲街了啊!」
想想就很爽啊!
咳咳,扯了這麼多,再回到一開始說的『目的性』。
的目的是什麼?講個好故事。
寫第一章時,我就找到了作為ed,以此確保這個故事完整,現在看來,我做到了。
那麼寫呢?
解壓。
簡單吧?就是寫著玩。
那本書起初寫的非常放肆。寫那本書時,我腦子裡有什麼想法就寫什麼,披著網遊的皮,嘗試了無限流的寫法,還嘗試了偵探,以及數據流、裝逼橋段blablabla一大堆,總之是個大雜燴。
但也因此,那本書寫的不倫不類。
網文切忌駁雜,比如你給想看科幻的人看玄幻,他會罵你毫無邏輯,是神經病,衝著玄幻來的人又覺得你羅里吧嗦扯犢子,也罵你是神經病。
所以那本書起初就是試驗田,沒抱著上架的目的,甚至是沒想過會簽約……
可事實卻是,它比更受編輯青睞。
於是問題來了,越寫壓力越大,越寫我越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正好那段時間的稿子攢的差不多,我就回來了。
還是專一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