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章

    元春奉了皇后之令,只得與叫周芬芳的女官交接了一下工作,便收拾了東西出宮回家備嫁了。

    其實以她本人的意思,是不想這麼早就離開皇宮的,不過能讓德親王娶她,她也是費了不少心思和手段的,自然也是沒辦法拖的,萬一把婚事拖沒了,她可沒地方哭去。

    回到賈家,家裡那是熱鬧非凡,不少人家都派人送來了賀禮,元春之母王夫人更是忙得腳不沾地,臉上卻是喜氣洋洋,半點不覺得疲憊。

    如今賈家是二房王夫人當家理事,給元春置辦起嫁妝來那是毫不手軟,恨不得把家裡一半的東西財產都給她帶上。

    而賈元春大伯賈赦的繼室邢夫人則冷眼看著,酸溜溜道:「元春侄女兒是咱們家這一輩第一個出嫁的女孩兒,嫁妝豐厚些也無可厚非,只一條,必得同時預備一份給我們家迎春丫頭備下,迎春才是伯爵長女,這嫁妝可不能簡薄了。」

    這邢夫人出身小戶人家,能嫁入伯爵府那真是意外之喜,並未學過當家理事打點產業,雖不服氣賈母將管家之權下放給二房王夫人,卻也無可奈何。而她進門生了個女兒迎春之後肚子再無動靜,前太太所生之子賈璉與她又不相親,她便只能想著要多攥些錢財在手,給女兒一副好嫁妝,將來嫁個好人家,她也能跟著享享福。如今這世道,女兒養好了,不比兒子差。

    至於賈赦,拈花惹草的性子,專愛勾搭身邊的丫鬟僕婦,她也懶得去管,若是那些賤蹄子自願,且讓他們去勾搭,反正便是生出個賤種來,也是分不到家裡一分一毫財產的,想來沒有哪個會那般傻。


    卻說王夫人被邢夫人說得一怔,她可從來沒把邢夫人和迎春放在眼裡,如何會想得到將來迎春出閣也是要陪送嫁妝的?而且真論起來,迎春才是伯爵之女,他們二房如今不過是因著老太太壓著沒分府才暫居伯爵府中的。不過若分家,除了爵位和府邸必定是傳給長子的外,其餘家業他們二房也是可以平分一半的。所以賈母讓她管家,便是賈赦也沒太過反對。

    只是王夫人也顧忌賈赦,怕他見她給女兒嫁妝太多鬧將起來,只得順著邢夫人,給迎春也備了一樣規制的一份嫁妝。卻欺邢夫人眼光不行,王夫人以次充好,甚至混了不少瑕疵、鎏金之物進去,論真實價值還不如她給賈元春的十分之一,而邢夫人也沒瞧出來,只看著數量可觀,就喜滋滋地叫人鎖了起來。

    只迎春倒是看了出來,卻也沒說,這等嫁妝,已經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了。她自己也不知怎的,被那孫紹祖作踐終是傷重不治後,醒來竟回到了小的時候,還成了邢夫人的親生女兒,不再是透明人兒,而是真真正正有人將她捧在手心裡疼愛的。

    如今迎春回來已經兩年了,瞧出這府里竟是大不相同的,首先這府里再不是原來那般大,煊煊赫赫數百家奴僕從,不過原來四分之一大小,丫鬟僕婦們也都是簽了用工契約的,雖有各房主子得用的經年老人,但沒有錯綜複雜關係的家生子兒。

    待得她慢慢了解,才知道,這大尉朝自建國以來,不僅廢除了太監製,還廢除了奴隸制,改為僱傭制度。所以上至這宮裡的宮女、女官、侍從、侍衛,下至達官貴人、商賈富戶家中所用做事的僕人隨從,跟主人家都屬於「僱傭」關係,再不是前朝那種生命財產都攥在主子手裡的家生子兒,可以隨意打殺發賣的了。在本朝,拐賣人口是重罪,尤其是拐賣婦女兒童的,一經發現,立斬不赦。而若有那喪盡天良的拐賣了良家姑娘逼良為娼,一經發現,那絕對是從重發落,主謀立斬、從犯不死也得脫層皮。

    府里人口也變得簡單了許多,他們大房就賈璉和她兩個孩子,二房則有賈元春、賈珠、賈寶玉三個孩子,只不見了探春和賈環,只因如今律法規定不得納妾,一夫只得一妻,所以沒有趙姨娘、周姨娘,自然也不會有探春和賈環了。

    兄長賈璉是先夫人所出,賈璉待邢夫人不親近卻也還算尊敬,如今還在朝廷辦的謹誠學堂里讀書,身上有種迎春前世里從不曾在他身上見過的書卷氣。朝廷規定了所有承爵之人必得在謹誠學堂里讀書至十六歲。迎春不由得為此叫好,若賈璉能夠好好讀書明理,必然不至於跟前世一樣只做跑腿辦差的事,最後卻擔了大部分的罪名。卻是賈珠,因不是爵位繼承者,只進了普通的官家學堂,讓王夫人很是咬碎了一口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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