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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復仇

    俗話說的好,搬一次家窮三年,可是他兩年搬了三次家,卻還覺得自己賺了,因為失去的不過是些身外物,賺回的卻是一條命。

    其實在一開始的時候,他也不停的再問自己:自己這麼活著真的能算是活著嗎?他也曾經千百次的後悔著,怎麼就做出了那樣的事?現在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苟存與天地之間是否也算是一種懲罰?可日子就了,他也就麻木了,寬敞的公寓,霓虹閃耀的酒吧街,曾經擁有的一切已宛如隔世了,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幾乎被遺忘了。

    雖然隱居深山,但他偶爾也會出現在一些偏僻的小鎮上,通常是在公路旁擺些採集來的山貨鳥獸來賣,然後再從鎮上買些鹽巴衣物回去,人長時間不吃鹽,腳就會軟,沒有衣服禦寒就受不了林子裡的寒氣,所以說這兩樣東西是最基本的安身立命之物。除此之外,他連頭鬍子都是自己剪的,好不好看無所謂,不影響視線就行了。

    自從五個月前在林中意外地與何海豹遭遇後,他慌張張的又搬了家,很多必要的生活用品都丟下了,原本打算再逃遠一些,可是眼瞅著冬天就要來了,於是他準備先造一個營地,過了冬天再說,反正這個季節露宿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和豐富的經驗,否則不凍死也得餵狼。

    他在林中現了一棵大樹,兩個成年人堪堪圍抱住,樹根下是一塊大石頭,他覺得這是個建立冬令營的好地方,於是他用了一天的時間在大石頭的下部挖了一個斜坑,現那石頭比預想的大一些,但深度和大小和自己預想的差不多,於是在nong斷了三根木製撬棍後,他終於把那塊石頭順著斜坑撬了出來,這樣一來,大樹的下部就出現了一個大>

    他平整了底部,用硫磺熏跑了毒蟲,然後在底部鋪了甘草樹枝,就成了一張叢林裡舒適的床鋪,還空出的部分一直延伸到剛才的那塊大石頭下面。他在這裡挖了地灶和煙道,還預留的通氣孔。這個營地構造叫地倉,是他從林業局一個『老東北』那裡學來的。地倉既溫暖又隱蔽,是個藏身的好去處。


    挖好了地倉,他又砍來粗細適度的樹幹,紮成木排,作為地倉的頂蓋和門,再稍作裝飾,除非有人帶上獵狗或者經驗豐富,否則很難現就在這塊石頭和大樹之間的地下,還居住著一個人。

    造好了安身之處,他冒險返回原來的住處——逃跑的時候太過慌張,很多必要東西都沒有帶出來。在回住處的路上,他設置了一些陷阱,以來自衛,二來或許能有些意外的收穫,也好為冬天儲備些食物。

    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原來的木屋,取了需要的東西,又仔細查驗了一下周圍,居然沒有任何人跡。看來何海豹那個傢伙說不定已經死了,可能連屍體都還沒被人找到哩,這麼一想,都有點不想搬走了。這木屋雖然比不上城裡的公寓,卻好過那個地倉很多。不過他又想了想覺得還是謹慎點的好,在地倉里忍飢受凍,卻也強過在看守所里等死,自己犯的事自己知道,絕對是死刑沒跑的。

    在回來的路上,連續的幾個陷阱走走了空,正在他大為失望的時候,在一個馬尾套周圍現了很多小蹄子印,緊挨著的一個彈棍陷阱也啟動了。他仔細地觀察了蹄印,認為那是一隻山麂,而且個子不小,居然扯斷了馬尾套,只可惜又中了彈棍,被打斷了一條腿。

    山麂這種動物生xing敏銳,奔跑度快,他雖說有一隻火槍,但是火yao很貴,輕易不捨得使用,所以想捕捉山麂一類奔跑度快的生物,就只能靠陷阱了。若是往日,有獵物掙脫了陷阱,他是不屑於去追的——太lng費體力,可斷了一條腿的另當別論,特別是當足跡還清晰的時候,不過依然得快,不然就便宜了山裡的狼了。

    翻過了兩座山頭之後,他終於追上了那隻山麂。他忽然現,三條腿的山麂逃起命來跑的也不慢,於是他用一條弧形的奪命棍——一種用堅硬沉重的木頭製成的脫手捕獵工具——瞄的准準的,又飛出去打斷了山麂的另一條後腿,這下雖然還在掙命,卻拖著身子再也跑不動了。

    他chou出獵刀,上前割斷了山麂的喉嚨,結束了它的痛苦,山麂帶著恐懼死去了。

    他把山麂的血放淨,然後刨開它的肚子,除了心肝脾之外,其餘的不好處理的內臟,都用土埋了。接著砍下樹枝做了一個拖排,逆著風向又走出了十幾里,這樣做是為了不讓野狼聞到血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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