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放歌打好主意後就去找何海珍,果然一拍即合,因為這事做得成,她能賺一大筆,若做不成,她也沒什麼損失,不過是浪費點口水和色相而已。自此後吳放歌和何海珍便先纏上了方軍,方軍一開始還裝假正經,但是禁不住他倆的軟磨硬泡,又聽了吳放歌的計劃,覺得有利可圖,於是就和他們一起去算計韓主任,先從吃一頓飯開始,把韓主任也拉下了水。
通過這件事吳放歌感覺到,韓主任這種人實在是太好對付了,誇張的說,用百元大鈔穿在魚鉤上就能把他給釣走嘍,倒是方軍是個腦子的,每個細節都要考慮的清清楚楚的,吳放歌要想吸引他,又要對計劃有所保留以防萬一,真的很費腦子。不過付出總算是有所回報,現在他、何海珍、方軍還有韓主任算是在一個利益共同體上了,不過其中主要做事的責任全落在了吳放歌和方軍身上,只怕這段時間又要渡過許多的不眠之夜了。
先難的是方軍,他抓住聯合和執法分隊粗暴執法的事情不放,進行了詳盡的調查,證明該分隊有違紀行為若干:第一,跨轄區執法;第二,無理取鬧,打擊合法經營商販;第三,粗暴執法,打傷當事人,第四……;查到最後,連那個分隊隊長的小舅子原來就是舞廳旁邊賣湯圓的都查出來了。這下有文章做了,韓主任都親自去醫院向阿梅的父親賠禮道歉和慰問,並表示所有住院費用都由聯合和執法辦公室負責;那個分隊長更慘,一天三遍的往醫院跑,賠情道歉什麼都做了,就差沒給阿梅的父親跪下了,弄的這家人都不落忍,阿梅私下對吳放歌說:「算了把,本來我爸就沒受多重的傷,現在找個好工作也不容易。」
吳放歌搖了搖頭不說話,現在時態的展已經大大的出了早先的計劃,這個分隊長是註定要被犧牲掉的,他不犧牲,別人就沒有辦法大財,他要怪就怪自己平時太跋扈吧,不過是個小小的分隊長,卻以為自己天下無敵,這種自以為是的傢伙倒霉都是遲早的。
方軍接著這個機會整肅聯合和執法隊內部紀律,以便樹立自己的威信,好早日取消職務前面的那個『副』字,而且下一步的賺錢計劃也指望著這次整肅呢。
在方軍大力整肅聯合和執法隊的內部紀律的同時,韓主任調動所有的筆桿子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他們先是利用新聞宣傳大力宣揚聯合和執法辦公室秉公執法,一心為名,絕不護短的事跡,然後利用官方調研文章和市民調查問捲來探討如何將執法與服務,懲處不法商販與保護合法經營有機的相結合,韓主任也親自上陣寫了幾篇文章,並向市政府遞送了相應的執法改革提案,得到了市府的肯定,並並指示『步子可以邁大一點』。於是吳放歌一干人的步子真的就邁的大了起來。
先要繼續深入打擊不法商販,嚴管重罰,另一方面又開了一個口子,通過聯合和執法協調,簡化工作程序,打著方便群眾辦事的旗號,一推一拉,逼著無數無證經營的小商販紛紛湧向各個辦證機構,用省吃儉用的錢換來了一張張合法經營的證明。另外就是衛生規範的小吃車的適時推出,這一大筆生意主要落到了阿梅父親和一干老兄弟的頭上,吳放歌又讓輿論宣傳緊緊的跟上,就這樣,在聯合和執法百日專項行動的總結大會上,韓之人一干人胸帶大紅花向市領導做了總結匯報,對外稱這事一個重大的執法理念轉變之後的重大成果,在實際效果上,既打擊了不法商販,又保護了合法經營,還支持了若干下崗工人的創業行為,可謂的一舉多得。
其實還有一得他們沒有再匯報材料里寫出來,那就是他們每個人的腰包里都多出了六位數的大鈔。
雖然中後期有不少人跟風,但是只有阿梅父親的小製造廠和另外一家餐車製造廠(據說是韓主任的私人部隊,但是韓主任不承認,說那是『上頭』某人的)是官方認可的『正規廠家』外,其他的只能偷著做生意,因此大部分的油水還是先流到了阿梅父親的小廠里,然後才分流的。
吳放歌和何海珍只操縱了部分輿論導向和公關工作,但收入也不比其他人底,分贓結束那天,何海珍的臉笑的跟一朵花一樣,半嗔怪地對吳放歌說:「真搞不懂你,你這麼能幹,幹嘛還跟我弟弟搶五局的工作幹什麼……」
吳放歌笑著說:「你一開始不是也問我管小吃車的的事兒幹什麼?」
何海珍聽了笑著走了。
第四十三章 小吃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