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可以告訴我事情的原委嗎?」李煜有點頭痛的看著眼前的兩人。
如李文等人則是默默的站在一旁,就算是以嚴謹著稱的程昱,如今也是面帶笑意。其中以楊浪為最,此刻卻是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陳韜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身後的荀采如同小家碧玉一般默默的跟在他身後。但這一切,卻沒辦法讓他高興起來。畢竟誰想出戰的路上,突然就多出一個小媳婦來?這一切來得太突然了一些,他現在都還沒有能緩過勁來……
「我只是提議,愛情應該自己去爭取,別人安排的未必就是幸福。我說真的,我只是希望他們結束爭吵……」陳韜簡單總結了一下事情的經過。
簡單來說就是他上前勸架,結果用到了一些目前自治區裡面,正在討論的婚嫁制度問題。那是墨門提出的,認為至少婚姻應該由子女做主,而不是父母來決定之類的。
當然,這只能算是墨門內部的討論,並不對外宣傳,所以就算是袁渙也不說什麼。只是陳韜他好歹也是墨門外門弟子,是故不知不覺就拿出來說了,結果引起了荀采的興趣。
管事也不好反駁什麼,一則沒有文化,二則只要小姐跟他回去便是,至於小姐的婚事,按說還是應該由老爺做主,他一個下人可管不了那麼多。
結果不知不覺的,就變成了荀采看上了陳韜,關鍵是對方本來也是個文人,行為舉止有軍人所沒有的儒雅,又有文人墨客所沒有的威嚴和穩重,是故頓時讓荀采一見傾心。
接下來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發展下去了。
荀采說:「我是婚事我做主,我就嫁給他了!」
隨即就纏上了陳韜,而管事卻礙於對方的身份,決定向回去請示一下老爺再說。就他個人而言,也擔心若是惹怒了這個軍爺,會不會強搶了小姐。在他看來,陳韜出面管這閒事,本身就是看上了荀采!
這下可好,荀采就這樣,以媳婦的身份跟著他回到了軍營,於是就有之前的那一幕。
好吧,事情的經過李煜算是知道了。只是給人的感覺,這說是愛情,還不如說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女,一個處於逆反期的少女,對父母的一種抵抗,她甚至不會去考慮後果如何。
「要不把她送去陽翟荀氏府邸如何?」李煜提議道。
「采既然已經決定嫁於陳郎,今生不會再嫁,若要送採去陽翟,到哪裡的只會是采的屍體!」本來陳韜也覺得沒問題,誰知道荀采卻是突然發出了狠話。
這下子李煜也沒辦法了,看向陳韜,後者也報以無辜的眼神。
「這樣吧,如今我們北上勤王,軍中不適合有女眷。是故不若派人把采小姐送到自治區,權當做是散散心,如何?至於下榻的地方,暫時就安排在陳韜的家中,便是!」程昱想了想,給了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說到底就是拖字訣,把這件事拖一段時間,讓荀氏有一個反應的時間,也讓荀采有一個深入思考的時間。這對荀采,對陳韜,甚至是潁川荀氏都有一個交代。
「善!」陳韜當即表態,也輪不到荀采再說些什麼。
之後李煜派人給荀氏去了封信,說明事情的原委,還有荀采的決定。至於荀氏如何安排,那就是他們家的事情,有本事就把荀采接走,否則說不得荀采還真要嫁給陳韜了。
很顯然,不管這件事成與不成,陳韜也被那幫軍漢敲詐了大半年的酒水。軍中每年都有一定的酒水配額,甚至政府人員也有。這算是福利的一種,李煜就是打算用各種福利把這幫傢伙都養得嘴刁,到時候到哪裡都不習慣別人那種粗茶淡飯。
忠義固然需要考慮,但問題是人總要吃飯養家。紅果果的說利益有點不妥,李煜從來都是以『國士之禮待之』的藉口給他們各種福利。有些懂得感恩的,比如黃忠都變成了他的虔信者,變成狂信者都是遲早的問題了。
以陳韜的級別而言,能配發的酒水不多,但半年份的酒水怎麼都夠幾個人解解饞。反正也是額外的福利,陳韜自然也大度的認了,甚至拿出一年份的酒水,大家喝個過癮!
幾個兵痞聞言,頓時歡呼起來,對他的態度都變得親切了不少。
本來陳韜只是一個文人,他棄文從武的確被這些兵痞有點看不起。只是他入伍之後的確
第12章信號發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