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安排

    肯尼斯是一個很勤奮的小伙。

    他的社會關係很簡單:

    22歲之前,一直在洛杉磯某家五星級酒店的後廚做幫工。

    他並不是老哈登之前說的,某個主廚的徒弟。

    肯尼斯就是個打雜的。

    22歲之後..

    肯尼斯沒有後面了。

    他死了。

    實際上。

    肯尼斯才離開那個酒店一個多月。

    一個多月前。

    肯尼斯和後廚的主廚因為某些事情,發生了衝突。

    兩人打了一架,隨後肯尼斯就被酒店開除了。

    後面窮小伙肯尼斯,不知道從哪裡搞到了一筆錢,弄了個快餐車攤子,並且因為華國元素和不錯的口味,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就成了那條商業街的明星快餐車。

    商業街的人流量,就這麼多。

    人都去肯尼斯的快餐車上吃飯了,其他攤販的生意,自然會受到相應的影響。

    其中,一名叫做奧德林的黑人快餐商販,表現的最為明顯。

    根據伊萬他們收集的資料。

    在肯尼斯快餐車開張的半個月後,奧德林以沒有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理由,對肯尼斯進行了八九次的投訴,直到三天前,這個投訴才結束。

    原因是肯尼斯忍無可忍。

    直接找到了奧德林,兩人大打了一架。

    奧德林年老體衰,被死者肯尼斯打的幾天都沒出攤子了。

    最關鍵是。

    根據伊萬他們提供的資料。

    奧德林早年就因為偷盜礦場的炸藥原料,進去蹲過苦窯,並且在苦窯中,龍場悟道,學到了一手高深的爆破技巧,出來後,繼續犯案,又進去深造了好些年,五年前才被放了出來。

    犯罪時間、手段,都有了。

    這也是布萊恩為什麼覺得對方嫌疑很大的原因。


    唯一的問題。

    就是布萊恩當初遇到的那個兜帽男,身形敏捷,年紀應該不會太大。

    如果奧德林真的是主謀的話。

    那麼說明,他還有別的幫手。

    ...

    除了奧德林嫌疑很大之外。

    還有一個人,被伊萬他們標註了出來。

    對方名叫李森,二代華裔,今年四十七歲。

    李森是洛杉磯某家五星級大酒店的大廚,主要負責華國某些特色餐飲,在行業內,也算小有名氣。

    死者肯尼斯,就是因為和他打架,才被酒店開除。

    他的名字,也被伊萬他們,進行了重點色標記。

    除了奧德林和李森之外,其餘的人,要麼是肯尼斯的鄰居,要麼是聯繫不算緊密,並沒有什麼犯罪動機的朋友。

    這些人,嫌疑遠沒有前面兩人大。

    想到死者肯尼斯的執念。

    布萊恩放下手上的資料,朝伊萬問道:「夥計,你們有沒有打聽到,死者肯尼斯,有沒有女朋友,或者這方面的情感糾紛?」

    伊萬搖搖頭:「我和格倫,分別去找了肯尼斯的鄰居和以前的同事了解情況,他們都表示,肯尼斯是一個勤奮的老實人,不抽菸,不喝酒,甚至不泡吧,每天準時出門,按時回家,這也是他幾乎沒有朋友的原因。」

    「好吧。」

    布萊恩有些失望。

    雖然肯尼斯的執念,完成很困難,但對於目前急需增強實力的布萊恩來說,還是想試試。

    畢竟。

    完成執念的方法,也不是那麼死板。

    對吧?

    ...

    等眾人全部看完了資料後。

    在蘇珊的整合下。

    大家開始匯集收集到的情報信息。

    布萊恩也將屍檢結果和猜測,在會議上說了一遍。

    格倫吹了聲口哨:「看來我們已經找到這起案子的嫌疑人了,懂爆破、有犯罪動機,這些都指向了有前科的黑人攤販奧德林,我賭一百美刀,他就是兇手!」

    伊萬跟著點



第24章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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