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蘭並沒有被母親這一套以死相逼的套路所嚇倒。
她也是女人,懂得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手法。
「小玲,你把地掃一下,我上班了。」沈秀蘭淡定的轉過身,走出門外,打開自行車鎖,騎上車子前往單位。
「這、這!」方佩華指著門口,氣怔得說不出話來。
她打了一套自以為完美無缺的組合拳,結果全打在空氣上了?
沈秀玲臉上的笑意,有如汪洋大海一樣憋藏不住,強行用手按住了嘴,才不讓母親發現自己在笑話她,拿來掃帚清理地面。
方佩華一把奪過丈夫手裡的報紙,往桌面上一扔:「你還看!你還有心思關心國家大事!管管你家的小事吧!你女兒要嫁給個體戶了!你沈家的老臉往哪擱?我們家小蘭,長得一表人才,又是城市戶口,國家幹部身份,怎麼能找農村來的個體戶呢?」
沈國明打了個哈欠,無奈的搓了一把臉:「他們只是在談戀愛,還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我看伱是杞人憂天了!」
「喲,你還要等抱上了外孫,你才著急啊?」方佩華又心痛起摔壞的杯子來,「多好的瓷杯啊!摔了我還得花錢買!」
沈秀玲打掃完地面,撲哧笑道:「媽,我有個主意,我家只有兩個女兒,李雲海家有三個兒子,你讓李雲海當上門女婿唄!城裡男人可沒有人願意當我家的上門女婿,但李雲海是農村人,又沒有正當工作,只要他同意,既能討到我姐當老婆,又能拿到省城的戶口。而你們又有了兒子和孫子,多好的事?」
上門女婿,即通常說的倒插門,學名叫入贅。上門女婿就等同於一個傀儡,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思想去做事,一切任由女方安排,生的兒女要隨女方姓氏,在家裡毫無尊嚴,地位連條狗都不如。
沈國明沉喝一聲:「小玲,你胡說什麼呢?」
方佩華哎呀一聲,雙手抬起來,猛的一拍巴掌,哈哈笑道:「小玲沒胡說,這主意好啊!李雲海要是肯同意,那我們就不反對這門親事!」
沈國明蹙起了眉頭,嘿嘿冷笑兩聲:「我看那李雲海,是個有骨氣的男人,不可能當我家的上門女婿!」
他是男人,當然明白上門女婿的痛苦和無奈。
方佩華雙手抱胸,一臉振振有詞的道:「他不同意,那就證明他壓根就不喜歡、也不在乎我家小蘭!讓他給我滾蛋!」
這天,李雲海得到林芝的幫忙,一個人拆解零部件,一個人改造修復,兩人真誠合作,從早干到晚,完成了六台複印機的翻新工作。
晚上八點半,李雲海送林芝回家。
偶爾一輛汽車駛過,車燈把他倆的身影拉得很長。
五一大道平整寬闊的馬路上,留下他們的歡聲笑語,也留下林芝動聽的歌聲:
「小小荷包雙絲雙帶飄,
妹繡荷包嘛掛在郎腰。
小是小情哥,
等是等等著,
不等情妹嘛要等哪一個?」
李雲海煩躁不安的內心,被她歡快、俏麗的歌聲給安撫平靜。
唱到最後一句時,林芝嬌俏的雙眼朝著李雲海拋了個眼神,唱道:
「荷包繡給小哥帶,
妹繡荷包嘛有來由,
哥帶荷包街前走,
妹有心來嘛要哥求。」
她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霧繞地,媚意蕩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翹起,紅唇微張,欲引人一親芳澤。
這是一個從骨子裡散發著妖媚誘人氣息的女人,只要她願意,她似乎無時無刻都能引誘著男人,牽動著男人的神經。
路燈和星星的光芒,在她面前也黯然失色。
「哎,李雲海,你唱個梅山的情歌給我聽聽嘛!」林芝見他沒有回應自己,主動出擊,提出要求。
「情歌?」李雲海一手扶著三輪車龍頭,一手搔了搔頭,說道,「我還真不知道梅山有什麼情歌。」
林芝不依,一定要他唱幾句:「你上次在我家唱的那個山歌就很好聽。每個地方的山歌,都必定有情歌,因為愛情是人類永恆的主題。」
李雲海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