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玉緩緩回到了病床前。
躺下以後,小心的蓋好了被子。
「可惜啊。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價的。
任何東西都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哪有什麼逆天改命。
改了的命,就不是命了。
那些小朋友,幫助我青雲直上的同時。
也透支了我的精氣神。
我又沒有人,可以替我當爐鼎。
所以,年紀輕輕,就腎衰竭了。
本來,我的生命力,已經完全無法支撐他們了。
可是那半瓶礦泉水,給了我希望。
於是,我最後拜託他們,替我報仇。」
講完了事情的始末,曾如玉看著天花板,怔怔的發呆。
可能在回想這短暫的一生。
也可能在幻象,死後的世界。
蔡根伸手掏煙,結果煙盒已經空了。
腦子裡有點亂,一時間分不清,該如何評判。
曾如玉被親媽李夢真,利用親情欺騙,固然不對。
那麼,曾如玉依靠邪術,帶走所有仇人,就完全對嗎?
即使對,程序上,也有瑕疵吧。
如果,把曾如玉的事情,放在一旁暫且不論。
那曾鐵軍是幾個意思呢?
為什麼不直接出手,救他的親生兒子。
而是,給了他受氣的親兒子,一個同歸於盡的選擇呢?
事情看似不簡單,實際上也挺複雜。
蔡根不知道,那些小朋友,會用什麼方式,結束仇人的性命。
該不會是壓死蒼蠅吧。
按道理說,蔡根應該替蒼蠅求情。
或者提出某些交換的條件。
再或者,直接耍無賴,把因果擔下來。
可是,蔡根並不想那麼做。
是發自本心的不想。
不是說,想看到蒼蠅受到懲罰。
而是,打心底,就覺得蒼蠅應該受到懲罰。
當然也包括李夢真,閻立本,閆芳菲,以及收了錢的顧大夫。
他們之所以違反人倫,喪盡天良。
不就是,不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嗎?
不就是,不相信,因果報應壞人必死嗎?
無所畏懼,才讓他們肆無忌憚的做壞事嘛。
那麼現在好了。
報應不是一句老話,說說就行了。
規矩也不是寫在紙上嚇唬人,而是會變成實際的懲罰。
蔡根不敢說,從現在開始。
至少需要有個開始。
然後,大家就會敬畏,就會尊重,就會有所顧忌。
到時候,這些狗屁倒灶的噁心事,就會少很多。
畢竟代價太大,趨利避害的本能,都會取捨。
如果說,酒駕的後果是打雷劈碎了,無法避免。
那誰也不敢酒駕,除非腦子有病。
「你不為,蒼蠅求情嗎?」
曾如玉看蔡根,與他一樣陷入沉默。
新開了個話題。
「我求情,有用嗎?
畢竟你的悲劇,他有責任。
如果不是他找到了李夢真。
也許你現在已經換腎成功了。
所以,他有他應該承擔的責任。
至於承擔多少,我沒有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