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剛上班,周良又來了。看看屋裡再沒有他人,從公文包拿出一份郵件遞了過去:「鄉長,看地址應該是那份函件,我從網上專門查過那家公司地址。」
「送信的這麼早。」李曉禾邊說邊接過了郵件。
周良道:「我這兩天就一直關注著,剛才這是專門去郵局找的。」
「周主任費心了。」說話間,李曉禾撕開封口,取出了裡面紙張。
周良沒有多說,打過招呼,離開了鄉長辦公室。
沒錯,正是律師函原件,與收到的傳真件內容一模一樣,只是公章顏色一紅一黑而已。
看著那個大紅章,李曉禾僅有的一點點僥倖也消失殆盡,不禁「嗤笑」一聲:「總玩人,總是玩陰招。這名字含義夠明白了,怎麼就沒防備呢?哎,原以為一頓大酒忽悠了別人,到頭來卻被人家算計了。人家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所有過程都是為了引咱上當,咱才是實實在在的傻小子呀。」
「叮呤呤」,手機鈴聲響起。
看到是岳為民號碼,李曉禾趕忙按下接聽鍵:「岳律師,您好!」
手機里傳來聲音:「李鄉長,老宋跟我說了那事,我覺得有以下幾點需要提醒你們:一、金足生輝公司已經對相關產品進行註冊,而且還專門給鄉里發了函,你們絕不能售賣同款產品。二、你們認為,是鍾婉英、師昭把鞋墊賣給了金足生輝公司,然後這個公司進行生產銷售。但這只是你們自己的猜測,沒有任何法理支持依據,以後對外就不要講了,以免授人以柄,甚至引來官司。三、必須停止同款產品生產,否則你們損失更大。四、了解金足生輝公司的背景,了解鍾婉英、師昭的真正身份,也了解二人與金足生輝的關係。這條我幫你們去做。」
「好,岳律師,聽你的。」李秦禾答覆著,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我們如果尋求設計創新,不用與註冊圖案雷同產品,是否可以?」
「這個等我再了解一下,看他們註冊時是什麼情況,是圖案與款式共同一體,還是單獨分開註冊,註冊方式不同,所代表的法律意義也有區別。」停了一下,岳為民又說,「在了解那家公司情況時,我也適當了解一下他們的工藝,看看與你們的產品有什麼不同,有沒有能做的文章。」
「我敢斷定,他們的工藝指定與我們不同,即使有相關標註,即使模仿,也不可能一樣。他們畢竟只是看過、聽過,並沒在當地真正參與生產過。」李曉禾回答的很肯定。
「我了解後再說,一切靠事實說話。」岳為民很理性。
聽出對方要掛斷,李曉禾趕忙追問:「岳律師,固然我們可以停止生產同類產品,但現在已經生產了好幾千雙成品,不可能都留著自己用。可不可以這樣?我們零星的賣,一次也沒多大交易,他們也未必知道。賣完這些存貨,不再生產同款產品,這應該沒問題吧?」
「堅決不行。現在金足生輝已經註冊成功,而且還專門給你們發了函,如果你們有同款產品銷售行為,那就是侵權。而且他們既然能發傳真,那就知道你們在生產,肯定會有專人盯著,沒準就是身邊的人,不要心存僥倖。如果金足生輝公司拿上十足證據,訴諸法律,法院或律師整天找你們,那就太麻煩了。」岳為民反對態度非常堅決,「不要沒事找事,不要犯傻,侵權銷售要不得。」
「好的,聽你的,絕不干傻事。」李曉禾做了承諾。
「我會儘快打聽,儘快給你回信的。」聲音至此,戛然而止。
正這時,秦明生來了。
李曉禾直接把律師函拿給對方:「看看,原件也到了。」
相比兩天前的六神無主,秦明生狀態要好一些,但也僅是沒有失聲驚呼,而神情卻極其憔悴,好似大病初癒的樣子,也像病灶依然在身一樣。接過函件看過,放到桌上,秦明生說:「原件都來了,法律程序是走完了,若是我們再生產銷售同款產品,就是明知故犯。」停了一下,接著說,「這兩天一直打那兩個騙子電話,前天還提示『暫時無法接通』,從昨天到現在,就變成了『空號』。」
「不要再打了,那兩個號碼肯定已經註銷。就是打通的話,除了質問幾句外,也沒有實際作用,而且人家上次是錢貨兩清,我們質問的理由並不充分。現在是打不通,假如電話
第一百二十二章 侵權銷售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