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為舊稿前傳,是廢稿。
本書已經重寫+大修,請從下一卷的第一章開始看。
王小明快速在小鎮中穿行,一頭扎進鎮北荒寂無人的亂葬崗。
坐在亂葬崗的一株大樹旁,男孩挽起右臂長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傷口,從前臂直達手肘,十分駭人。草草包紮的粗布無力阻止外溢的鮮血,讓他的右手沾滿了觸目驚心的紅色。
如果有人看到這樣的場景一定會驚訝萬分,七八歲的小孩子,受一點兒傷就會哇哇大哭,像王小明這樣,手臂被整個劃開了,血流滿手,即使大人也無法忍受,他卻淡定自如,一直走到這個荒僻的地方才擼開袖子,難道沒有痛覺神經嗎?
「身體還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個笑容。
他有一個特別的習慣,就是不管遇到什麼事都愛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開心。
飛速從書包中翻出針線,王小明用牙齒穿好,開始縫合傷口。
三寸長,深可見骨的傷口,王小明一針一針的縫著,每當尖針穿過皮肉,鮮血都會大片滲出。男孩咬著牙,臉上的笑意不變,似乎縫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裡的玩具娃娃。
數分鐘後,傷口全部縫合完畢,王小明輕吐一口氣,擦擦額角的冷汗,然後翻開書包,從中拿出一顆人頭。
誰也不會想到,王小明鼓鼓的書包里,放的不是書本,而是一顆人頭!
這是一顆剛剛割下的人頭,脖子上的斷口還有未凝結的鮮血。死者那一雙沒有生息的眼睛大睜著,似乎充滿驚恐和難以置信。
王小明隨手將死不瞑目的人頭扔在腳下,繼續翻書包,取出一個黑色小瓶,瓶里裝的是滿滿的黑色液體——火油!
將黑色的火油淋在人頭之上,王小明點燃了它。他的動作如行雲流水,稚嫩臉龐上的笑容輕鬆寫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嫻熟地加工藝術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圍了人頭,濃煙和烤肉的香氣在林中迅速蔓延。沒過多久,肉香就全變成了焦糊味。
兩分鐘後,那具人頭已經燒得面目全非,僅剩下無法辨認的頭骨。王小明拿著這個焦黑的頭骨,走到一塊大石旁,撿起了另一個石塊,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陣敲擊過後,整塊頭骨完全破碎,變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靜無人,王小明將碎骨揚在亂葬崗的荒墳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跡,才重新背起書包。
「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鳥說,早早早,你為什麼背上小書包……」
哼著兒時的兒歌,王小明若無其事地向鎮中走去,任誰也不會想到這個男孩剛剛在亂葬崗做了什麼。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應有盡有,但眼前這位王小明絕對與眾不同——他是個重生者。
重生前,王小明是天下間最令人聞風喪膽的殺手,死在他手上的英雄豪傑不計其數。有人說他長了三個腦袋和八個胳膊,是一頭來自上古的八臂蛇魔,無人能敵,還有人說他渾身燃燒著火焰,是來自地獄的惡鬼,可以吸食他人的靈魂,想取誰命就取誰命。
只有極少數人知道,王小明不是怪物,更沒有傳言中那般厲害,很多死在他手上的強者都比他強。但殺手殺人不是擂台決鬥,再強的人也會有疏忽的時候。一旦你疏忽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在刺殺了世上最頂級的強者黑帝葉光紀後,王小明也死了。可死後再一睜眼,他竟回到了八歲時代。
走在兒時的鄉間小路上,看著周圍那熟悉又陌生的環境,王小明感慨萬千。
沒有人知道,這位令天下聞風喪膽的殺手,會出生於這樣一個荒僻小鎮,童年時代的他更是貧窮渺小,毫不起眼。
小鎮東邊貧民窟有一間簡陋的房子,是王小明的家。
走到家門口,王小明就看到一群人,正圍著他家大呼小叫,還吵著要砸爛他們家的房子。
「欠你們的錢我會給你們的,請你們再寬限兩天!」紀翠雲站在門口,一臉焦慮。
王小明從小就沒有爸爸,家裡只有三個女人——媽媽、雲姨和靜靜。
紀翠雲就是雲姨,從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