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方震東決定向翠花的父母提親,翠花亦決定向父母公開和方震東的戀情時,父母亦決定將她許配給鄰村的一個有錢人家的公子,並已收下了彩禮。
翠花一聽,真好象晴天裡打個霹靂,完全把她擊得昏了過去,這正是「棒打鴛鴦」啊!醒來時,她向父母表述了自己要嫁的人是開醫館的方震東。
父親嗤道:「哼!一個開醫館的窮郎中,算什麼東西?人家張公子家財萬貫,良田千頃,金銀滿倉,日後嫁過去,穿金戴銀,在家有丫環服侍,出門僕人,家奴前呼後擁,這才象個有錢人家的夫人,爹娘的臉上亦有光,你看,他家送來的彩禮,全家三五年也用不完!」
翠花說道:「爹有所不知,張家公子是個紈絝子弟,不務正業,整日裡帶著班狗奴才到鎮上搞風搞雨,到處拈花惹草,『嫖賭飲吹』樣樣內行。這樣的『花花太歲』,將來肯定是個敗家子,爹!你就忍心把女兒往火坑裡推嗎?」
「哼!人不瀟灑枉少年,那個有錢人家的公子,不是三妻四妾?只要能當上正室,掌握著當家大權,那就是『太上皇』!」
父親才管不了那麼多,只要女兒將來能把錢財孝敬父母,那就是最有出息的了,翠花聽得父親為了錢財,完全不管女兒一生幸福與否,十分氣惱,說道:「這門親事女兒決不答應,我要選擇自己的幸福!」
「你敢?做子女的終生大事,從來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輪到你答應不答應?不答應也得答應,十天之內就是婚期,從明天開始,你不准踏出門口半步,一門心思置辦嫁妝,風風光光地嫁出去!」
封建時代的女子,那有婚姻自由可言?從來都是父母作主,「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只猴子滿山走」,有許多的女子,因不堪丈夫的虐待凌辱,選擇了逃避現實,不是出家當尼姑就是一條繩子一包毒藥,結束了自己的一生,這也是他們的悲哀之處。
「我不管!我就要嫁給方公子,與他廝守一生!」譚翠花顯得十分倔強。
父親見硬的不行,便來軟的,勸道:「一個窮郎中有什麼好?要錢無錢,要地無地,而且還說什麼『懸壺濟世』,沒有錢治病的人,不但不收診金,而且還免藥費,簡直就是一個大傻瓜,如果你嫁他,不但沒有發達之日,我看連三餐也難以維持,你能有好日子過嗎?」
「方公子醫術高明,醫德又好,得到大家的推崇,來看病的人排成長龍,現在雖然是貧寒此,但將來一定有出頭之日!」
父親見女兒是牛皮燈籠──點極也不亮,也懶得勸她,說道:「領下來的彩禮不能退,訂好的婚約也不能退,你就立定心水,當個闊太太好了!」
父女倆僵持了三天,各不相讓,譚翠花對父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談了幾次,父親還是鐵石心腸,一點也不為之所動。她要採取非常手段了,決定和方震東私奔,不論走到天涯海角,都要與他廝守終生,反正是「百藝好防身」,有了高明的醫術,發達不發達是另一件事,反正不會餓死。
第五天上午,她假意答應父親,已經想通了,答應做個孝順女,願意聽從父親安排,嫁給張公子,享盡榮華富貴,並攜帶父親,擠身於富貴人家行列。
父親一聽,喜出望外,以為女兒真的想通,是啊!誰不盼望能過上有錢人的生活?只有傻瓜才願意過那種衣不蔽體,食不果腹,一日三餐不繼的窮日子呢!
她提出要和丫環到鎮上置辦私人物品時,父親竟爽快地答應了,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這就給了她和方震東私約的機會。
兩人約定:三更時分,方震東在莊後山等她一起私奔,即使亡命天涯,也比勞燕分飛好,傍晚時分,她和丫環提著大包大包個人物品回來,這就迷惑了一心想高攀大戶人家的父親,在做著發女兒財的「黃梁美夢」呢!結果「雞飛蛋打」,損了夫人又折兵!」
半夜時分,當譚翠花提著包袱和方震東匯合時,背後傳來了父親的叫喊聲:「你這個忤逆不孝的賤貨,欺騙自己的父母,放棄好日子不過,竟然和一個窮小子私奔?等我和叔侄把你倆抓住,非把你這個不知廉恥,羞公敗祖的賤貨和那個野小子裝進豬籠,丟進大河中淹死算了!」
在那個封建社會,私奔如同私通,是要受到族規處罰,判以「浸刑」,兩人一聽,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