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方磊養精蓄銳,好為他們押運,周老闆吩咐賬房先生不要去打擾他,連中午飯也叫人送到房間裡食,方磊樂心睡個安穩覺,今晚再去追查毒源。
傍晚時分,周老闆過來,約方磊出去飲酒食飯,以示關懷,直到天色完全暗下來,這才和夥計們駕駛著六輛馬車,悄悄地出發了。
方磊有意坐在最後的一輛馬車上,運起神目,發現後面有三輛馬車跟著,在這個距離上,在這樣黑暗的夜晚,這些肉眼凡胎的夥計,根本看不見,更不要說發現有人跟蹤了。
他的心中十分興奮,想道:只要交易完畢,你們的死期也就到了,因為他已了解清楚,這些所謂的夥計,都是販毒團伙中的成員,是從落草為寇的山賊中,改頭換面而成的,周老闆就是他們的大當家,而賬房先在,也是賊寨中的狗頭軍師,都是打家劫舍,做盡傷天害理之事的該死之人。
卻說周老闆,是通川縣人,確是賬房先生的表哥,他住在周家村,叫周易財,而賬房先生住在李家村,叫李大樹,兩村相距甚近,周易財家境較好,而李大樹出身貧寒,長住在周易財家裡,成了他的書童,日間跟著上私塾,晚上就守在身邊伴讀。
周易財也不是個讀書的料,無心向學,整日裡打群架,要不就爬樹掏鳥蛋,做一天和尚打一日鍾,得過且過。
兩人長成十八歲後,周易財相中村里一大財主的千金,便懇求爹娘為他作主,請媒人上門提親,那財主家大業大,女兒又是個深閨小姐,那裡看得上他這個整日裡遊手好閒的小混混?斷然拒絕了上門的媒人,還奚落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直氣得他的父母七竅生煙。
周易財氣不過,便攛掇李大樹一起,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兩人放火燒著了人家的後院,被家丁發現,差點當場擒獲,兩人逃脫後,便遠走他鄉,尋得師傳學了一招半式,便上山落草為寇。
他的父母,被人家告了個「縱子行兇」之罪,送進了鐵牢,因驚嚇過度,三個月後便死於獄中,周易財上山後,也招了幾十個同夥,自任大當家,封李大樹為「狗頭軍師」,做起了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的勾當。
這刀頭上舔血的日子也不好過,被官府通緝,被武林人士獵殺,眼看著寨中的兄弟一天天變少,他也是兔死狐悲,遣散了一些年紀稍大的人後,便帶著後來入伙的年輕人,帶著搶來的銀子,在通川縣城盤下一處房產,掛上了「通天貨棧」的招牌,表面上做日用百貨的批發生意,實際上是在販賣毒品。
這幾年來,他們的所作所為,還是有人知道的,縣緝捕房也對貨棧展開了調查,只是他把貨送往縣屬各個小鎮,縣衙內也有被他收買的人,及時通風報信,阻礙了調查工作的進展,方磊這次的介入,才使他們滅亡得快速,徹底。
半夜時分,馬車轉入一條山道,方磊料想:這裡就是他們的交易地點了,偷偷地從衣兜里掏出一條白色手絹,丟在馬路中間,這條手絹洪喜兒見過,知道是他的日常用品,作為暗號,以她的聰明才智,一定能解出其中的玄機。
果然,走得半里溝溝坎坎的山間小道,周老闆叫停了馬車,跳到地上,拍了三下巴掌,對方也作了回應,一個小頭目從叢林中走出來,問道:「貨款到了嗎?」
周老闆說道:「咱們做了四五年生意,都是按規矩辦事,那有不帶銀子之理?」
說時,叫人從車上搬下三麻包銀子,交給來人,那人也指揮手下推出六輛馬車,將幾十件貨搬到「通天貨棧」的馬車上,然後各自駕著車輛,離開了這塊是非之地。
譚寨主帶著三十多個武功較強的弟子一路追來,洪喜兒坐在第一輛馬車上,她眼尖,突然發現前面不遠處的馬路中間,有一塊白色的東西掉在地上,立刻叫停馬車,快跑幾步拾起來一看,發現是方磊帶在身上的手絹,忙說道:「譚寨主!這是方公子拋下的信物,販毒團伙應該就在前面不遠處交易,咱們用不用快速追上去滅了他們?」!」
譚寨主說道:「不用!咱們貿然跟上去,反而誤了方公子繼續追查毒源的大事!」
「那咱們作何應對?」洪喜兒卻是不知就理。
譚寨主果斷地說道:「咱們快調轉馬頭,在五里地處設伏,一舉殲滅他們!」
三十多個人剛剛埋伏在馬路兩邊的
第218章劫黑貨〈二〉〈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