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切對樂雅之來說是無所謂了,畢竟就算戰火起,他們這邊緣小村,也不會在短時間內被波及,她現在所在的地方乃是一個叫做桃花村的地方,這桃花村最為有名的便是後山的桃花,每當季節來臨,那一望無際的粉色波浪,總能吸引來很多文人墨客。
而原身與大牛的初遇,便是在哪桃花盛開時。
記憶中,原主乃是鎮上一秀才家中的嫡女,因為貌美,在桃源鎮還算小有名氣,然而這名氣,帶來的卻不是什麼好事,原主母親在她小時候便病逝了,她那秀才老爹在妻子病逝後還沒有半年,便迎娶了一位新夫人,而且迎娶的還是鎮上一財主家的女兒。
原主父親因為繼母為他生了一兒一女後,對待原主便沒有了以前的慈愛,他將所有的慈愛都給了她的弟弟妹妹,於是原主對弟弟妹妹不喜,而弟弟妹妹也對她無愛,繼母則有事無事找她麻煩。
這不,桃花節之前,繼母便給原主定了一門親事,嫁給桃花鎮一財主為妾,那財主原主是見過的,四十多歲,大腹便便,滿臉麻子,簡直丑不說,這年齡都可以做她爹了。
原主不甘,便表面同意,暗地裡決定在這次桃花節上一定要覓一如意郎君,別的要求沒有,比那財主年輕就行。
於是桃花節那天,原主打扮的光鮮亮麗去參加桃花節,可惜老天不佑,原主一不小心滾下山坡,正好滾在一堆屍體中間,嚇得原主直接暈了過去。
再次醒來之時,原主發現周圍的屍體都不見了,身邊只有兩個男子,一位錦衣華服暈倒在一旁,額頭上包著一塊紗布,另外一位臉色蒼白,面無表情的盯著她。
&護主子,以後必有重報,這塊玉佩收好,不要讓任何人看見」男子說完後,將一塊看著就價值不菲的玉佩遞給原主,黑衣人做完這一切,便一頭栽到,一命嗚呼。
原主麻木的盯著黑衣人看了一會,回過神來後將手伸到黑衣人面前一探,發現黑衣人早已氣絕。
原主盯著黑衣人的屍體與那暈倒中的錦衣華服男子一上午後,心中做了一個決定,原主將黑衣男子挖個坑埋了起來後,還在在周圍找了一個山洞,扶著暈倒的男子走了進去。
天色漸暗,原主沒有回去的打算,就這麼看著暈倒的男人,撥開額頭上的頭髮,原主發現男人長的很是英俊,讓她怦然心動。
原主就這麼看著男人,手中還握著黑衣男子身上搜出來的一百多兩銀子,不知在想著什麼。
第二天,男子醒了過來,卻不記得自己是誰,原主知道男子可能因為頭上的傷失憶了,這樣的事情在鎮上她也見過,原主告訴男子,他是為了救她,所以腦袋撞到了石頭,男子懵懂的點了點頭,原主見此於是笑著將男子扶了回去。
回去之後,原主父親見她與一男子衣衫不整的模樣,氣的問都不問一句,對著原主就是一頓罵。
最後,原主告訴他爹與繼母,這個男人是為了救她,所以失憶了,她為了報答她,將以身相許,還拉著男子跪在門外,最後搞得眾鄰皆知,那財主知道她與男子單獨在山上待了一夜後,直接退了婚。
原主她爹覺得自己的面子都被原主丟光了,繼母更是火上澆油,於是最後她爹將原主母親在桃花村原有的土地與一棟破房子分給了她,然後將她趕出家門,表示從今往後,她不再是樂家人,繼母見此倒是喜上眉梢,樂見其成。
原主帶著男子回了桃花村,村長聽她講了事情的經過後,還都誇她是一個知恩圖報的孩子,在大家的幫襯下,原主在她母親的房子邊上建了三間小屋,因為先皇駕崩,大喜三年內不能辦,於是原主與男子只是請村民們吃了一頓飯,便算成了親。
成親後,原主整天盼著男子的家人找來,根據男子身上穿的衣服還有還給男子的玉佩,原主判定男子家中定是有錢人家,而且比鎮上的人還有有錢,這才是原主願意嫁給他的主要目的,一年後,原主為男子生下了男孩,取名雨澤,再給孩子取名的時候,男子也得了一個名字,大牛。
而這一年多的日子裡,壓根沒有人來找過大牛,原主心中開始不滿起來,再加上村中條件不好,原主脾氣越來越不好,一開始她對大牛與孩子發脾氣時,村裡的人還會來勸一勸,可她發脾氣的次數越來越多,而且看向村里人的眼神也不似以往,
71.第七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