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被村民們圍住了,各種尖銳的叉子、耙子,鋒利的鋤頭、鏟子都對向了他,不過他在乎的也只是獵人手上的槍和徐皓涵手裡的飛刀。
他沒說話,等著村長「破案」,說出指認他為兇手的理由。
「你還有什麼好說的!」村長指著孫安的拐杖又拄在了地上,這次直接插地了泥土裡。
「哈?你金口一開定了我的罪,我還能說什麼?我說什麼有用?」孫安無奈的笑了笑,懶洋洋的說道。
村長冷笑一聲,問道:「你不承認?」
孫安眯著眼睛,像看白痴一樣看著村長:「首先,我當然不會承認我沒做過的事;其次,就算是我做的,我也不會因為你一句話就嚇得承認;第三,我殺過的人不少,人要真是我殺的,我會很爽快的承認。」
「那我問你,」村長說出了他早就準備好的台詞,「昨天孩子失蹤的時候,你在哪裡?」
「我剛來。」孫安只能這樣圖像。
村長搖了搖頭:「你來的時候已經是小芳發現狗蛋失蹤的時候了,不是狗蛋失蹤的時候,小芳離開了兩個多小時,你來村子的時候恐怕不是我們看見的時候,那是你第二次回來了,為了讓我們看見,在你來之前呢?你完全可以帶走狗帶,把他帶到這裡殺死,再回村。」
孫安看向了獵人,看來那傢伙已經把他得出的結論都告訴村長了,反被村長拿來利用,不過這個說法很不錯,村長也很會說話,用肯定的語氣說他是第二次回來,再拋出一個問題,如果他回答問題,其他人就會認為他承認了是第二次回村;如果他不回答問題,去解釋他不是第二次回村,就會被看作是迴避問題。
如果這是在法庭,孫安的辯護律師一定會向法官抗議,法官多半也會駁回村長的這句話,因為村長在拿出證據之前就說孫安是第二次回村,可這裡不是正式的法庭,孫安也沒有辯護律師。
不過既然不是法律,那就沒有陪審團,村民們怎麼想都不關他的事,只是為了推進遊戲進程,他不得不維護自己的清白:「都是你的猜測而已,你有什麼證據是我殺的人?」
「如果不是你殺的,你怎麼可能找到狗蛋的大體?」村長咬牙切齒的問道。
「因為有人給了我一份地圖。」孫安把懷裡的那張紙拿了出來。
「我看看,誰給你的?」村長伸出了手。
「從門縫裡塞進獵人家的,我怎麼知道是誰。」孫安昨晚太謹慎,沒有追出去看是誰,而且就算追出去,沒有旁證的情況下,那人也會否認這件事。
「不知道?你連誰給你的地圖都不知道,就跟著這份地圖到深山裡來,找到了屍體?」村長接過那份地圖,仔細看著。
這又是個很不錯的論點,又把孫安按在了被動的位置,他只好說道:「我在尋找兇手的時候,突然收到這張地圖,當然要來看看是怎麼回事了,我來這裡是因為有這份地圖,不是因為這裡有屍體。」
「唔……地圖是用木炭條畫的,」村長仔細看了一會,抬起頭來看著孫安,「你昨天是不是在小芳家院子後面的圍牆上用木炭條畫了半個腳印?看來你還挺喜歡用炭條畫畫的。」
說完,他還看了獵人一眼。
「原來如此。」孫安也看向獵人,難怪獵人今早看到這幅地圖時,表情怪怪的,看來是認出了作畫工具。
可是孫安忽略了這一點,正是因為他對木炭條畫出的痕跡不熟悉。
村長這話也厲害,把勾勒出的半個腳印說成是畫出來的,就可以否認很多東西,還能借著木炭條的事把孫安和地圖扯上關係。
「而且我們村的人,對這附近都很熟悉了,為什麼要畫地圖呢?只有不熟悉的人才會畫地圖,記住想要記住的地點。」徐皓涵也說話了,又拋出了一個很不錯的論點。
村長笑了笑,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開始做總結陳詞:「抓走狗蛋,到這裡殺了他,然後裝作剛到村子來,還扯什麼狼人的事,想引我們上當,帶著獵人到林子裡繞一下午也沒找到狼人,裝模作樣的找兇手,第二天早上拿出你畫好的地圖,把獵人帶到這裡,當作是你『發現』屍體的證人,這計劃倒是不錯,可惜還是有很多疑點。」
說完,他冷笑著看著孫安,期待著孫安矢口否認或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