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審訊室。
韓彬將人帶回警局後,大隊長丁錫鋒決定進行突擊審訊,儘快確定此案是否跟朱為超有關。
張航直接被帶到了審訊室,由丁錫鋒、韓彬、包星三人負責審訊。
一進門,丁錫鋒就打量著張航,他刑偵經驗豐富,即便張航不說話,他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韓彬輕聲問道,「大隊長,是您問,還是我來。」
「你來吧。」丁錫鋒翻開隨身的筆記本,本子上還夾著一支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一個記錄員。
韓彬也打開了本子,上面記著一些重要的情況和問題。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我是張航,男性,今年37歲了,琴島當地人……」
韓彬轉了轉筆,「知道為什麼找你來嗎?」
張航遲疑了一下,「不知道。」
跟抓捕時相比,張航的狀態好了不少,饒是如此也跟大病了一場似的。
「六月四日晚上八點到十一點之間,你在哪?」
張航依舊遲疑了一會才答道,「我在家。」
「誰能給你證明?」
「我老婆。」
「說說你六月四日晚上的經過?」
張航想了好一會才說道,「我下班後六點多到的家,然後吃飯,睡覺,就這樣。」
「下班回到家後有沒有再出去過?」
「沒有。」
「確定?」
「是的。」
韓彬在本子上記下,繼續問道,「你認識劉伶醉嗎?」
過了好一會,張航才點點頭,「認識。」
「什麼關係?」
「朋友。」
「什麼朋友?」
「男女朋友。」
「你不是已經結婚了嗎?」
「對,劉伶醉是我的情人。」
「你和劉伶醉認識多久了?」
「有一年多了吧。」
「在一起多久了。」
張航思索了片刻,「有一年兩個多月了吧。」
「你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麼時候?」
「六月2號。」
「具體時間?」
「六月2號晚上六點。」
「在哪見得面?」韓彬的問題看似零散,但其實每一個問題都是有針對性的,如果前後的說辭對不上,那就證明張航的口供有問題。
「在她家。」
「幾點離開的?」
「晚上八點多。」
「你們兩個都做什麼了?」
張航聳了聳肩膀,「一起吃飯聊天,然後我就回家了。」
「六月2號晚上你怎麼到的劉伶醉家,直接坐電梯上去的嗎?」
「沒有,我是先坐電梯到六樓,然後爬樓梯上的九樓。」
韓彬記錄了一下,追問,「為什麼這麼做?」
「我怕直接上九樓會被鄰居看到,告訴我老婆,萬一露餡了,我老婆又該鬧了。」
「那你還讓劉伶醉租住在自家樓上?」
張航的神色有些古怪,道,「方便。」
韓彬再次確認,「六月四號晚上,你有沒有去過劉伶醉家?」
張航搖了搖頭,「我之前說過了,我最後一次見她是六月2號。」
張航不承認六月4號見過劉伶醉,擺明了想否認自己是兇手,韓彬換了一個思路,問道,
「對於劉伶醉的死,你有什麼看法?」
張航低下了頭,「我很傷心,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們雖然沒結婚,但感情一直很好。」
「你想過娶她嗎?」
張航用手搓了搓臉,「想過。」
韓彬試探道,「你打算什麼時候跟你老婆離婚,要不要孩子?」
張航反駁道,「警察同志,這是我的私事,跟案子無關吧,我能不能拒絕回答。」
韓彬站起身,走到了審訊椅的旁邊,「在我看來,這和劉伶醉的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