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姨媽一會兒罵余家,一會兒對安老太太保證她不會拖累安家名聲。一筆閣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安老太太不客氣的告訴她這事情已改成余伯南來看自己,後續怎麼和方明珠在香蘭苑讓發現,由著余家去說。方姨媽怔了怔,也無能為力反抗。
可見女英雄不是生活派可以當的,不過幻想幻想倒是無妨。
安老太太也就離去,方姨媽也心中有數,他們既找到自己,也就等於把自己看管起來。她會就此審時度勢,知趣為自己和女兒好好著想嗎?
她才不會!
她那口氣還沒有出完呢。
就算是她起壞心謀害安寶珠,就算是她挑唆余伯南去求親,就算是方明珠不對她自己跑去香蘭苑……可她這一對母女才是實際的受害人不是嗎?
千不對萬不對,老天爺也得對個說法吧?
方姨媽抱定這種心思,第二天雄糾糾氣昂昂上了公堂。她到公堂上改得更為離譜,說余伯南約她女兒私會,許以婚嫁現在不肯認帳。
余伯南當場沒氣暈過去。
審判的官員有正直之名,方姨媽在本省一住十幾年,對他的名聲也聽說過。比如寡婦熬兒長大,兒子不孝,寡婦打贏官司;窮和富爭田地,窮人贏了等等……方姨媽血書送到他門上,也是早早想過的。
正直的官員,人家更鄙夷這種行為。
當堂只問三件事。
&女兒清白可在?」
方姨媽:>
&女兒與余伯南舊有私情,舊有以前必定是見過面的,以前在哪裡相會過,是什麼時辰鐘點兒,」
方姨媽胡編亂造,余伯南是個勤學的才子,都能提供證人證明他在學裡他在書房他在拜會同學。
余伯南在這個時候,總算體會到好學的好處。不好學的人,不能出類拔萃,自然稱不上才子。他發誓回去努力攻書,再也不中奸人詭計。
第三句話,那官員和氣地問:「你所告的這個人,名聲如何?」人家都懶得問你女兒名聲如何。
方姨媽敗下陣來,那小城地方不大,古代人交通不便,來往的全是本城的親戚知己鄰居,誰家有個風吹草動家家都知道,她跑來亂告余伯南,那全城的人估計全不信。更不用說余伯南的老師,余伯南的同學。
人有壞脾性,身邊的人總能找出幾個來作證,方姨媽一個也找不出來。倒是余家能找出一堆證明余伯南為人清白。
方姨媽哆嗦著還想申辯時,那官員卻客客氣氣道:「余家自認行為不檢,不管是你女兒誘惑哄騙他前往,還是他自己不好,他願意納你女兒為妾,你當場認供畫押吧。」
&方姨媽悽厲高叫。
見四面公堂威風森然,方姨媽這才知道厲害,這才由當初要把余家大作一場的心思變成膽怯害怕。
她總算明白過來,女英雄這種事,不是她自己。方明珠就是去當妻,余家對她不好方姨媽也沒有辦法,更何況是當妾?
妾甚至可以買賣,在一些朝代,打死不是罪名。
方姨媽氣急攻心,嘮嘮叨叨反覆訴說自己冤枉,大人不公,余家不好……。那官員變了臉,斥責道:「咄!方邵氏聽著。你女兒半夜出房到行止無人之處,一不是擄去,二不是搶去,是自己所為,這就不是正當女子。余家前往安家拜客,通家往來並沒有異常!就算是余伯南行為不當,你女兒可呼可叫,怎麼直到家人發現,還當眾承認他們有染!此等無廉無恥的女子,本官理當不理!」
余伯南在此時眉頭一動,張張嘴就想說話。余大人站在他旁邊,手快的捻上他一下。這件事越快平下去越好,再不能亂出風波。
官員繼續責備:「念你守寡經年唯此一女,為你女兒終身有靠,余家願娶,你理當感激於心。本官做此月老,兩家都無傷損,難道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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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姨媽再次淚落,放聲大哭:「他要娶為正室我方甘心!」
官員都詫異了:「聘則為妻出為妾,哦,與你這不懂道理不認字的人也說不明白。」他當堂拂袖:「你若不答應,隨你去哪裡告!我這裡,就此結案!」
有人上來抓住方姨媽的手按過手印,然後不顧方姨媽哭天搶地把她轟了出去。
第六十七章,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