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募後,羅林和其他新晉的城衛兵們人手得到一件胸口繡著領主普瑞摩家族紋章的戰袍,並被告知第二天穿著戰袍去商業區的治安所報道,然後……然後就沒了。
九個人從招募所走出來,當然是穿著戰袍的,從現在開始,他們也算是旺多姆防衛力量的一份子了。
「嘿,我建議我們一起去喝一杯,慶祝一下,怎麼樣?」野狼這個曾經的地痞頭子很是熱情。
「不了,我還有事。」
「改天吧。」
「還是算了,我不喝酒。」
野狼的猙獰相貌和時不時流露出來的地痞氣質讓人不大願意理會他,而且很多人都是知道這個人的過去,都不願意和他呆一快。九個人很快走了六個,最後留下羅林和哈林頓。
羅林是因為哈林頓留下來的,他現在對這個年輕人感興趣,天生擁有精銳體質的人可不多,如果對方性格合適,他希望能收服。
哈林頓也是基於相同的理由,他對羅林十分好奇,在他看來,他們九個之中,其他人他都能輕鬆打敗,但對這個盾戰士卻沒有把握,他心底已經認可了羅林的實力。
「好了,那些孬種全走了,就剩下你們兩個了,去不去?今天我請。」野狼粗聲粗氣地道,雖然是請客,但語氣怎麼聽都怎麼蠻橫,不熟悉他的人絕對會被嚇跑。
「我隨意。」羅林無所謂。
「行吧。」哈林頓也點頭。
三人便朝不遠處的酒館走去,路上,哈林頓問野狼:「我不明白,你以前不是在舊城區的碼頭稱霸嗎?在那裡吃香的喝辣的多痛快,跑來當束手束腳的城衛做什麼?」
野狼下意識地摸了摸頭上的傷疤,嘆口氣:「我被一個年輕人教訓了。阿布,他和你一樣,也善用盾牌,我的力氣至少比他大一倍,但在他手上走不過兩招。那一次的事讓我明白,當惡霸是沒前途的。」
阿布是羅林現在的化名。
羅林呵呵一笑:「我倒是想見見你說的那年輕人了,或許能和他比試一下。」
「你不見得是他的對手。」說這話的時候,野狼眼中竟然有崇拜之色,這讓羅林暗汗了一把。
「世界上的強者比比皆是,我們不過是個小人物而已。」哈林頓感嘆,但他的眼中卻閃耀著不服輸的光芒,羅林從中讀出了他沒說出來的話:「總有一天,我也會成為其中一員!」、
這麼看來,這兩個人和他的另一個好友霍恩一樣,都是不滿足於籍籍無名的狀態,渴望揚名大陸,並能勇敢付諸實踐的草根精英。
「我得多了解了解他們,如果能得到他們的心,那就更好了。」羅林暗想,為了應對一年後的獸人狂潮,他要爭取任何力量,哪怕這力量來自於一個曾經的地痞惡霸。
「那你呢,哈林頓,你為什麼加入城衛?我看你身上的裝備可不便宜,至少十枚金幣吧?」野狼問。
「我?」哈林頓神色突然變得黯淡下來:「我沒什麼好說的,和你一樣,為了前途。」
『這個傢伙有故事。』羅林察覺到了他的情緒變化,不過既然他不肯說,羅林也就沒問,野狼也感覺到了,識趣地沒有追問。
進了酒館,三人隨意點了杯酒喝了起來,一邊喝一邊聊些見聞,倒也挺有趣。
這時候,一個穿著暗紅色馬甲馬褲,還長著一頭暗紅色頭髮的女人走了進來,她一進來就大大方方地坐在吧檯前,熟稔地對酒保打了個響指:「嘿,一杯燕尾花酒。」
她的聲音帶著一絲難以形容的慵懶風情,聽在耳朵里,充滿了挑逗的味道,撩撥的人心痒痒的。酒館裡好多男人都望向這紅衣女人,眼裡都閃現著欲望,但儘管如此,卻每一個敢上去搭訕。
「嘖嘖,這女人真火辣。」野狼忍不住感嘆,他的地痞脾氣又犯了,眼睛直盯著對面的女人猛瞧,一點顧忌都沒有。
羅林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沒怎麼細瞧,就覺得對方大概二十八九歲,腿長腰細,身材不錯,他的注意力又放回身邊同伴身上。
野狼就不說了,狗改不了吃屎,就看他今後能不能控制自己欲望了,能控制,那可能還有長進,控制不了,一輩子也就這樣。
第二十四章 帶刺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