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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大伯的板子打的太重,事情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大堂哥站著的時候,還得讓人扶著。扶著他的人是二堂哥,由於大堂哥要站出來說話,他也得跟著出來。
雖說剛犯過大錯,但是大堂哥畢竟是新生代的老大,二爺爺不會因此而輕看他。在得到二爺爺的准許之後,大堂哥又在二堂哥的攙扶下向前走了兩步,低下頭整理了一下語言,抬起頭來說道。
「我覺得理子的話說的很對。對咱們家來說,作坊是個陌生的營生,做起來容易栽跟頭。餅叔的意思是,咱們把房子都賣了,合夥買座大宅子,就算做不成作坊,也可以一起住,相互之間有個照應。
我覺得餅叔的想法沒錯,這世道,分著住不如合著住,人越多就越安全。而且宅子大了,倉庫就大了,能屯的糧食也多了,自家院子裡還有井。萬一出點什麼事,咱們也不至於斷糧斷水。咱還可以把宅子改一改,改結實一點,弄些傢伙來防賊。
不過這樣做也有壞處。各家現在的位置,都離自己上班的地方近,至少都是在一個坊里。如果咱們不開作坊,也不一起干買賣,大部分人上班的路就遠了。所以說,既然搬到了一起,儘量還是找個營生一起干。
在這元興城,最長久的營生,莫過於開旅社或是駐腳兒。不管發生什麼事,外面的人都會往元興跑。外地人來元興,沒幾個能買起房子的。買不起房子,那就只能去旅社或駐腳兒。住店就得花錢吃喝,開店的一下子能掙好幾份錢。
我覺得,如果本金充裕,咱們最好是買兩座挨在一起的宅子。一座改成旅社或大駐腳兒,一座自己住。如果不充裕,就先買一座宅子,改成大駐腳兒。實在不行,咱就再拖一拖,看看情況,等錢夠了再張羅。大家覺得怎麼樣?」
坊里的房子,售價普遍在五千以上,一般都是六千多。如果是租的話,一般是一個月20到30塊之間,租滿30年,房子就給你了。如果資金充足,買肯定比租合算。
在座的六家人中,房子在自己手裡的有四家。我家的房子是從舅姥爺那裡繼承來的,二爺爺的房子早就租滿了30年,現在已經是他的房子了。姑父家的房子是分家時分到的,房契已經改過名字了。
至於大伯、二叔和三叔,這三家的房子也是租的。大概是前年的時候,大伯已經租滿了30年,房子已經是他的了,房契也已經改過名字。二叔和三叔租房的時間還不夠,房子還不是自己的,肯定是不能賣的。
四家可以賣的房子,最低能賣出兩萬四。加上我拿回的五千,和一些零零碎碎,加起來肯定能超過三萬,足夠買最便宜的宅子了。
可是買完了宅子還得改裝呢,改裝也要花錢。我估計把宅子改成大駐腳兒,至少得花五千塊。如果我不把藏的一萬塊拿出來,錢應該是不夠的。
嗯?等等。
我眼珠一轉,計上心來。
如果把由家也拉進來,讓他們把房子賣了,由影不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住進我家了嗎?
而且開駐腳兒是需要人忙活的,像是打掃房間啊,打水做飯之類的。規模越大的駐腳兒,需要的人就越多。槍家本來人就少,等駐腳兒開起來,很容易忙不過來。如果由影、小春和由美能加入進來,人力上就會寬裕很多。
最重要的是,這樣一來,由家就有了股份。只要駐腳兒生意好,按月分錢也好,按年分錢也好,由家都不會再缺錢了。
聽了大堂哥的話,長輩們小聲研究了一下,都覺得開駐腳兒比開作坊更好。研究過後,二爺爺又問我怎麼看。我自然是說好,然後趁機提起讓由家加入的事情。
我本以為要費些口舌才能說服大家,畢竟由家是和槍家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人。結果大家意外的配合,全都同意了。我向身邊的大伯一套話,這才知道,老農出去收衣服之前,已經把我和由影、小春的關係講給大家聽了。
大家都把由影當成了我的女人,這樣一來由家和槍家就沾了親。而且由家是由影這個大姐說了算,她成了我的女人,由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