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頭挑眉的時候,家裡的成員們都保持著一種微微低頭,非常嚴肅認真又謙遜的表情。
克斯瑪先生是這個家庭中真正的主宰,如果沒有他,就沒有這裡在座的所有人,對於愚昧落後的鄉下來說,克斯瑪先生所擁有的權力,顯然高於了神權法以及帝國法。
「你……想要去城裡?」,克斯瑪先生儘量的讓自己的語氣不那麼咄咄逼人,在他看來這根本就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城裡是什麼人都能夠去的嗎?如果說鄉下是一個安樂窩,那麼城裡就是地獄,是魔窟。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種煎熬。在那個該死的地方,仿佛連呼吸都需要花錢。
沒錢?
那麼只能成為流浪漢,運氣好一點可能會碰到好心人的施捨,填飽肚子。運氣不好的話,極有可能會人販子抓起來,送到北方去挖礦。畢竟像杜林這樣身強力壯的小伙子,是那些礦場主最喜歡的類型。
面對克斯瑪先生的詢問,杜林很認真的點著頭,「是的父親,我要去城裡。我不能待在這種地方蹉跎一生,人的生命無比寶貴,如果不能綻放最璀璨的光彩,活著並不比死了更舒服。」
「你不識字,去了城裡之後你就像是一個睜著眼睛的瞎子。你看不懂路牌,看不懂報紙,就連招工的簡報你都看不懂!」
明知道克斯瑪先生在想盡辦法阻攔他,可是杜林早已堅定了離開鄉下的決心。他不可能在這個地方如同行屍走肉一樣慢慢的腐爛,腐朽,他需要去創造屬於自己的人生。
就像是夢境中那個可憐的傢伙那樣,即使最後妻離子散,即使最後一無所有,即使最後死在一顆叫做子彈的東西之下,他也要盡情的釋放屬於自己的耀眼的光芒。
如果平庸,不如死去!
「我會學的父親,我知道您有您的見識,但是我想要離開這裡出去闖一闖。我會修皮鞋,還會修雨傘,這些都是我能夠在城市中生活下去的技能。而且我能吃苦,父親,我不要工錢,只要給我一個居住的地方,我相信會有人願意僱傭我這樣的傻子。」,說服克斯瑪先生是杜林離開鄉下的唯一辦法。
每周都會有一輛車路過這個叫做野苜蓿鎮的地方,但是想要上車,需要錢。
在克斯瑪這個大家庭里,除了克斯瑪先生手裡有錢之外,連梅森這位已經十九歲的長子都沒有摸過幾回錢,更別說他這個更後面的傢伙了。
「你確定你要離開,離開我和你的母親,還有你的兄弟姐妹們嗎?」,克斯瑪先生的語氣有些嚴厲起來,對於他這樣生長於鄉下的家長來說,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無知的孩子拒絕他的好意,並且不斷的違抗他的意志。
杜林沉默了片刻,站了起來,將自己的腰帶抽了下來。那是一條牛筋做的,很結實,外面裹上了一層厚厚的油灰。他將腰帶放在了桌子上,然後脫掉了上衣,趴在地上。
「如果您希望執行家法,那麼就請在我離開之前,執行它吧!」,杜林說的斬釘截鐵,「因為我已經做出了人生中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決定,我要離開這裡,去城市。」
「即使我會在城市中受傷、死亡,那也是我自己選擇的道路。我尊敬您,敬愛您,您賜予了我生命,但是我希望在我的生命中,能夠有這樣一天,讓我親自主宰一次我自己的未來!父親!」
最終克斯瑪先生並沒有拿起腰帶,他連續卷了兩根煙,目光不時的看向身邊的子女。他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得什麼大道理,生活卻給了他一個人類應該有的智慧。當一隻小狗崽從窩裡跑出去的時候,其他的小狗崽就不會願意繼續待在窩裡。杜林可能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他的想法改變的不只有他自己,還有他的兄弟姐妹。
沉默的一夜,沒有任何一個人有交流的興致,都在考慮到杜林即將離去的事情。
一大清早,克斯瑪先生就已經坐在了廚房外的桌子邊,他手邊放著一個巴掌大的小盒子,那是克斯瑪先生有一次去城市裡時帶回來的東西,裡面曾經裝滿了一種帶著過濾嘴的捲菸,被克斯瑪先生視為珍寶。後來……好像是第二年的新年,克斯瑪先生將盒子拿出來的時候才發現,裡面缺了一根的捲菸都已經布滿了黴菌。
他懊惱的將那些帶著黴菌的捲菸放在太陽下暴曬,希望能夠搶救回來一些,可惜最終證明這麼做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