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駱密英皺了皺眉,但怕引起別人的注意,到底沒說什麼。
安離板著臉,壓根不想搭理這人渣。
越是這樣,男人反而越是來勁。
「安離,怎麼,不記得我了?」他冷笑一聲,「大明星,還真是貴人多忘事,你說要是我把你當街打架鬥毆的事情說出去,你的粉絲還會喜歡你嗎?」
威脅的話說出口,安離卻仍不搭理自己。
昌哥有點惱羞成怒,在更出格的話說出口之前,他感覺腰間的軟肉被狠狠一掐,疼得差點蹦起來。
一扭頭,惡狠狠的目光在看到掐自己的人時又收了回去。
昌哥尷尬地一笑,緊緊抿上嘴巴。
駱密英這才鬆手放過他。
安離將兩人的小動作看在眼裡,不禁冷笑。
還真是惡人自有惡人磨。
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接下來就是被告質證的環節了。
唐將說過,駱密英拿捏問題的角度十分刁鑽,哪怕準備齊全,也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應對。
「關於原告方提出的我方曾多次進行騷擾,我方並不同意這個觀點。」
「雖然我方當事人的職業是催收債款,但並不存在暴力收債的情況,而且,如果原告方能夠按時繳納欠款,也就不會出現現在的問題。」
「第二」
條條框框,駱密英對到手的幾份證據提出了三個質疑。
唐將聽著,眉心微皺。
說到底,還是他們這邊沒有掌握昌哥一行先前對馬老伯一家做的那些事情的證據。
按照馬老伯的描述,先前對方雖然對他們一家進行過多次騷擾,但每次都很謹慎地避開了監控探頭。
他們只有馬老伯家和擺攤附近幾條街道的監控錄像可以證明昌哥帶著一伙人經過,但駱密英認為,這只是巧合,不能作為多次騷擾的直接性證據。
除非有證人,或者更為直接的物證證明才行。
「被告方是否有證據證明所說的話屬實?」
駱密英微微頷首,起身將手裡的文件交給法官。
法官看了看,抬起頭,對馬老伯道:「被告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可用,原告方有什麼證據需要補充?」
材料可用?
聞言,馬老伯先慌了,手舞足蹈地不停比劃著。
[我沒有欠他們錢!]
[是他們一直在勒索我!]
[法官大人,請你相信我,那份證據是假的!]
安離和唐將無奈對視一眼,馬老伯的情緒激動,手語說了那麼多,但真正有用的卻沒兩句。
當事人的話還是要轉達。
安離進行翻譯:「我方當事人認為被告方提供的證據為假,要求進行檢驗。」
法官點頭:「可以。」
然後微微抬手。
由安離上前將證據拿過來,三人細細查看。
這是一份有馬老伯簽名的欠款單,上面寫了馬老伯共欠昌哥一行十萬元整。
欠款人簽名那裡的確是馬老伯的親筆,而且這張欠款單還是去做了公證的。
切切實實地具有法律效益。
唐將面色一沉。
知道事情的走向不太好。
馬老伯則瞪大了眼睛。
[這我沒有簽過這樣的字!]
他怎麼可能會簽這種單子呢?
老人拼命地搖頭。
安離眸光一暗,壓低了聲音:「這會不會是駱密英他們偽造的?」
「有可能,但是這份欠款單已經被公證了,除非我們確切地證明對方偽造單據,否則」
後面的話唐將沒有說下去,只搖了搖頭。
安離明白那意思,她抿了抿唇,與馬老伯進行手語交流。
[老伯,你之前有沒有簽過什麼來路不明的,或者在白紙上籤過字?]
馬老伯眼神中流露出一抹疑惑。
[除了日常家用水電,還有進貨的時候簽單我想起來了!]
馬老伯激
182. 反咬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