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中,邁克爾-約翰遜皺起了眉頭。
「張冠為什麼還不提速?如果這個時間點還不提速的話,他在最後100米怕是要差了第一名1秒的時間。這到底是什麼跑法?雖然在速度上的表現還是挺不粗的,照著現在這麼跑的話,張冠的最終成績肯定要超過46秒了!或者還會更慢。他之前可是跑進44.50秒的,到了這個水平的運動員,是不可能跑超過1.5秒的差距的。」
約翰遜突然想起了之前的百米飛人大戰,接著想道:「難道是體力的原因?之前的比賽消耗了張冠很多的體力,所以現在想要衝刺的話也沖不起來了?如果是那樣的話真的是太可惜了!」
節奏不變的跑法,雖然可以節省體力,但在這種高水平的對抗中,如果前期沒有優勢,後面衝刺的時間點又太晚的話,問題就不是贏或輸比賽,而是會輸掉多少時間。
顯然,張冠目前的情況就是前期沒有優勢,衝刺的時間節點又比較晚。按照正常的節奏,大家已經可以開始猜測張冠會輸掉多少時間了。
260米、270米、280米。就在此時,牙買加選手辛普森開始提速衝刺。辛普森使用的還是那種比較傳統的跑法,在第一個直線跑道衝刺跑,進入彎道後放慢速度開始調整。一般在第二個彎道中選擇衝刺的運動員,200米到300米的花費的時間在10.7秒左右,而辛普森在這一段距離中花費的時間要超過11.5秒。不過經過調整後的他,在最後的100米會的衝刺中也會比其他選手跑的快一些,這樣可以彌補之前的劣勢,甚至會在最後時刻完成反超。運動員的速度越快爆發力越強,使用這種跑法的威力就越大。
辛普森的位置還是在張冠前面的,他在進入第一個直道後進行過一次衝刺,在那段距離中大概獲得了0.3秒的優勢,在隨後的彎道調整中,他這點優勢不但被其他選手抹平。反而被反超了不少。但比起張冠這個節奏不變的人,辛普森還是有著0.3秒的優勢。
終於,張冠也跑到了大約280米的位置,他果斷的撤掉了「不完全衝刺激活」的技能。開始全力衝刺。
以往張冠都選擇在300米後開始衝刺的,但今天張冠使用了體力藥水,體力要更充沛一些,所以他選擇提前衝刺。
「現在才開始提速麼?已經晚了!拉開的差距太大了,最後一百米不可能追上的。他果然是體力不足了。所以衝刺點晚了許多!」邁克爾-約翰遜輕嘆一口氣。
最後的100米,世界上優秀的運動員能跑進11.5秒以內,張冠目前和領先的運動員差不多有著1秒多的差距,所以張冠必須在最後的100米跑出極其接近10秒的成績,才能夠完成反超。在400米短跑這個項目上,到了最後100米,運動員們的體力都已經耗盡,根本不可能跑出接近10秒的成績。
在最前方,率先進入直線跑道的並不是瓦里納,而是巴哈馬人克里斯多福-布朗。而在布朗身後,美國的哈里斯和加拿大的泰勒幾乎同時進入了直道。
誰先進入最後的直道,誰就是領先,目前的情況就是布朗領先於瓦里納,而後是哈里斯和泰勒。
雖然落後,瓦里納並沒有絲毫的慌張,這種情況他已經遇到過太多次了,他在速度上和爆發力上還是比不上黑人運動員,即便是他技術很棒,但是也很少在進入最後直線跑道時候領先。不過最後一段直線跑道的衝刺中,他可以一直保持很高的速度,這是他最擅長也是最厲害的武器,所以在最後的衝刺中反超。然後取得很大的領先優勢衝過終點,是他的拿手好戲。
只見瓦里納開始衝刺,他的步伐頻率雖然不能說是非常的快,但一直能夠保持住一個較快的節奏,他慢慢的追上了布朗,與他並駕齊驅。慢慢的超過了他,然後拉開了距離。
「哇……哦!」就在此時,漫長觀眾突然響起了驚呼聲,隨後就是成片翻滾般的加油聲。
「我超越了布朗,現在是第一名,觀眾們在為我加油!為我歡呼!」瓦里納心中想道。瓦里納覺得這驚呼是為他超越布朗而響起,而那歡呼聲是在為他即將獲得冠軍而加油!
「傑里米,不要停,加速!加速!用最快的速度!他要追上來了!」加特教練瘋狂的衝著瓦里納高
第三卷 田徑之王 第七十二章 衝刺,追趕,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