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鄉親們把我當成一段樂子。
我是如此無恥陰暗,如此醜陋惡劣,但我還在呼吸,我還活著,我依然是一個人,作為一個人,我還是想說說話。
說給一個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這些話在你眼裡依然是一個笑話。
冬麥,請原諒我那一天挾持你,我絲毫沒有想傷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骯髒,但自私依然讓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個時候我想帶著你一起離開,我太孤獨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邊幾乎耗盡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裡也明白,窮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勞的掙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沒什麼遺憾。
唯一遺憾的就是對你了。
對你,我愧疚難受,年輕時候不懂事,做錯了許多事,讓你受了委屈,現在懂了,卻已經晚了。
不止一次想過,如果那個時候告訴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樣,憑你的性子,一定會傻傻地陪著我,陪我一輩子吧。
冬麥,我後悔,卻又不後悔。
你是一個好姑娘,沈烈這個人也不錯,你們過得很幸福,你這樣的姑娘,值得幸福,也應該得到幸福,總比就那樣陪著我一個殘缺的人一輩子毫無指望要好。
但我還是會想,如果有下輩子多好。
如果有下輩子,我祈求老天爺讓我當一個完整的男人,讓我有機會去追求你,我一定會對你好,拼盡全力地對你好,讓你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麥,我又想起來最初見到你的時候,你那麼青澀美好,像是半藏在桃葉中的青澀桃子,散發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時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們終究回不去了。
冬麥,我的手沒有力氣了,寫不動了。
冬麥再見。」
信下面用顫抖的字跡標註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麥算了算時間,那是林榮棠自殺的前一天。
第 168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