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你說的這句話。
先不說我每天寫稿子的地點都是同一個,就說如果我真的到處亂晃,你怎麼就看到了呢,你一直跟蹤我盯著我是想做什麼?耍流氓?」
耍流氓可不是小罪,往大處說,槍斃都有可能。
「我不是!我沒有!我沒跟蹤你!我我是聽人說的!」同事慌了,他也是有家室的,被人舉報耍流氓他就完了。
「你剛才說的可是你親眼看到啊。」
「我,我記錯了。」
李稻花笑笑:「哦~眼睛不好使,腦子也不管用啊,我真懷疑,你在上班的時候腦子夠不夠用。
你現在說是聽人說的,那我再最後給你個機會,聽誰說的?說不出來,可就是你自己誹謗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的誹謗罪,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你。」
《刑法》在去年,也就是1979年7月6日才剛剛頒布,距離現在還不到一年時間,不少不關注的人甚至不知道。
在李稻花說誹謗的時候,北郵的不少學生就已經覺得不對勁了,等到李稻花詳細的把誹謗罪是《刑法》第幾條說出來的時候,懂行的已經在瞳孔地震了。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李稻花就是這樣的情況。
職工樓里的人已經開始絕望了,吵架吵不過,打也打不過,對方還有文化,還有沒有天理了!
聽誰說的,歐陽遠的同事無措的看看四周,想找個可以救他的人。
他本來就是膽子小的人,就是因為膽子小,不敢自己創業,就想著占點便宜,就算出事了,抓也不是抓他。
被他視線掃過的人,不是低頭,就是抬頭,上下左右看個遍,就是不跟他對視。
死腦子,快想啊!快甩鍋啊!
「是是,是黃來弟!」對不起了,黃大娘,反正你已經被發配到沒地方再發配了,就再發揮最後的餘熱吧。
「你放屁!你個生兒子沒**的,你」
晴天一聲霹靂,這話可不是李稻花罵的,是黃來弟。
她這段時間儘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讓李稻花盯上自己,人也老實了很多,每次嘴巴痒痒,想要說些有的沒的,就會想起來趙蘇城的教訓。
只能默默在心裡吐槽,或者是找個沒人的地方,對著天空大地罵兩句。
她都忍的這麼辛苦了,還有人往他身上潑髒水,這誰忍得了。
「我從來沒說過這樣的話,你個喪天良的!」
歐陽遠的同事完全沒想到黃來弟居然在這,他剛剛掃視一圈,明明沒看到人啊。
臉上結結實實挨了一巴掌,還被指甲帶的劃出一條血印。
這就是沒經驗,沒防備的下場,當初原身大戰黃來弟幾個人,如果不是不小心摔倒,那就能全身而退了。
「不是不是,我說錯了,不是你,是孟大娘。」
「狗賊!拿命來!」孟大娘也在。
孟大娘甚至還打過飯了,手裡的飯直接蓋在他臉上,阻擋視線,降低對方戰鬥力。
因為看不清,他只能胡亂揮舞雙手,偏偏身邊離他最近的是黃來弟和孟大娘。
這一摸就摸出問題來了,手不偏不倚的放在黃來弟胸上,還捏了一下,又挨一個大逼斗。
「耍流氓啊!」
這場鬧劇最終是以學校保衛處的人過來把三個人拉開才告一段落,圍觀群眾無不嘆為觀止。
這瓜,他們能討論一年。
經過這一鬧,沒人再敢找歐陽遠占便宜了,開玩笑,真當李稻花是好惹的啊。
第二天,風和日麗,陽光普照,四月底的溫度已經上升很多,不少人穿上中山裝,朝氣蓬勃的去上班。
北平的大馬路上隨處可見的就是自行車。
北郵對面就是政法大學,李稻花等紅綠燈,被淹沒在自行車大軍里。
在政法大學門口看到一群正要往裡進的女生:「同志你好,請問你是政法大學的學生嗎?」
「是呀,你有什麼事嗎?」
「是這樣的,我想找個懂刑法的,幫我打
14 只有更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