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林這邊已經拿到了有關李寶偉的個人資料。
資料里的李寶偉平平無奇,倒也沒有什麼特殊的情況。
宋明光接著匯報:「是這樣的,在發現李寶偉有作案嫌疑之後,我們對李寶偉當天的行動進行了一個比較細緻的摸排。」
「在王靜雅失蹤的當天下午5:30的時候,李寶偉就和幾個工友一起在宿舍裡邊喝酒。」
「當天的時候幾個人喝的比較多,一直到晚上十點多鐘的時候,幾個人還在喝酒之後他們還打了麻將,而這個麻將一打就打到了凌晨。」
「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李寶偉和對方是處於沒有間隙的在一起,而王靜雅的具體失蹤時間是在當天晚上的9:08左右。」
「這樣的話,對方就沒有作案時間了。」
有關王靜雅的具體失蹤時間,有監控可以進行左證,這一點應該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宋明光這邊調查的結果是真的話,那就說明李寶偉應該不是犯罪嫌疑人。
對方下午5點多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到了晚上10點多,然後打麻將又打到了凌晨。
如此一來的話,他完全不可能有時間去綁架王靜雅。
「昨天調查到這個情況的時候,我們本來基本上已經排除了李寶偉作案的嫌疑。」
「但是」
宋明光看向陸川:「但是今天早晨我跟陸川吃飯的時候,了解到一個情況。」
「路隊這邊昨天對現場進行了第2次勘察,發現了一些有關犯罪嫌疑人的體型特徵,比如身高,基本確定在1米6到1米7之間。」
宋明光接著站了起來。
「而這個李寶偉的身高恰好是1米68。」
「這裡面只有三個巧合在第1個李寶偉曾經在北王鎮的東家溝村生活過,對當地的情況比較熟悉。」
「第2個就是李寶偉和王靜雅的糾葛很深,認識的時間很長,從情殺的角度來分析判斷的話,對方是有作案動機的。」
「第3個就是對方的身高,陸隊這邊作出的1米6到1米7的身高判定,從目前我們了解到的所有可懷疑人員範圍內,男性人員當中只有這個李寶偉符合這個身高。」
宋明光之所以加上男性犯罪嫌疑人可懷疑範圍是因為現在根據案發現場的情況,還無法確定是不是女性作案。
但是,從目前的推斷來講,男性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王靜雅的身高比較高,雖然身材苗條,但是體重並不輕。
如果是一個女人作案的話,對方處理王靜雅的屍體會非常不方便。
當然這都是只是目前的猜測,具體的情況是沒有證據做分析的。
宋明光繼續:「一起命案當中三個巧合的話可不可能發生?」
「所以雖然這個李寶偉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沒有做愛時間,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對方進行一個比較深入的調查。」
李東林看向陸川。
今天陸川下午的時候一直都在搞微量物證分析,所以具體的情況李東林這邊還沒有向他進行了解。
「陸川,說說現勘的發現。」
「好!」
陸川走到投影儀面前,調整出了自己拍攝的現場的照片,第1張就是院子裡的李子樹。
「案發現場大家應該都去過,尤其是咱們天州市刑偵支隊的辦案刑警已經去過多次了。」
「具體的情況我就不再細說,大家都注意到,進入院子的時候,過道上有一顆李子樹。」
這一點大家都很熟悉,每次路過的時候都要稍微躲著點,因為這個樹比較大,長在了路中央比較礙事。
陸川繼續做說明:「大家肯定都覺得這棵樹進進出出的時候擋著路比較費事,每次要麼就是故意躲著一些,要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