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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要見一見打我的人

    第130章我要見一見打我的人

    秦勇看著站在自己身前的陸川,心裡是越看越喜歡。

    從去年六月份入警以來,陸川就不斷的給秦勇驚喜。

    剛上班,就抓了一個通緝二十八年的通緝犯。

    其實,從法律上來說,一般的案件是有追訴期的,大多是二十年。

    比如一個嫌疑人二十年前砍了一個人,致人受傷,然後逃跑。

    二十年後,這個案子可能就沒人盯了,因為時間太久,即便把人抓住,也過了追訴期,判不了刑。

    之所以有追訴期這種東西存在,主要的原因還是從司法資源有限這個角度去考慮的。

    無論任何地方,警力資源也好,其他司法資源也好,都是有限的。

    而案件的發生是不會停止的,所以有限的資源就會著重放在大案、要案,臨近沒有偵破的案件上。

    一些時間過了很久,性質又不是特別惡劣的案子,就有了追訴期的限制。

    但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追訴期限制。

    比如命案,就沒什麼追訴期,一些影響特別重大的搶劫、縱火等案件,也沒有追訴期。

    之後的半年,陸川的表現更可以用亮眼來形容。

    直接參與多起命案偵辦,而且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線索和證據。

    去年海州市刑偵支隊能力壓天州市刑偵支隊,在省廳年度排名中獲得第二名的好成績,可以說陸川功不可沒。

    而這一次……

    陸川又立了大功!

    「小陸……不錯!」

    千言萬語,化作秦勇一句話。

    李東林的心情也像坐了一遍過山車一樣。

    這個抓捕行動,雖然是秦勇布置的,真的出了事情,他也能撇得開。

    但是作為專案組組長,秦勇抓捕計劃也是經過他批准的。


    如果在抓捕過程中,真的出現在傷亡……

    前途先不說,怎麼和犧牲的刑警家裡交代?

    如果,如果剛剛陸川手裡沒槍,或者陸川沒有第一時間開槍,或者陸川槍法不准沒打中。

    後果是什麼?

    陸川被吳從文開槍打死?

    順手吳從文再給已經倒在地上的王帥補一槍?

    再或者,吳從文隨便給周圍的群眾來幾槍。

    當時巷子裡可都是人,真要有群眾傷亡……

    李東林覺得自己都沒有勇氣去想像那個後果。

    可以說,陸川這精準的一槍,救了他自己,也救了秦勇,救了他李東林。

    「小陸……剛剛那一槍……有把握嗎?」

    李東林的意思是,剛剛陸川的那一槍是蒙的,還是就瞄準打的吳從文持槍手腕。

    陸川點點頭,有了初級現場射擊技能,射擊這方面真的不怵:「五十米距離,彈無虛發。」

    「哈哈!」

    李東林笑的很開心:「別騙我,等案子收拾完了,我去靶場看看你這怎麼個彈無虛發。」

    吳從文被抓,不代表案子就結束了。

    以吳從文的背景、生活和工作經歷看,他絕對不是幕後黑手。

    充其量只是一個殺手。

    但是,對吳從文的審訊非常不順利。

    無論問什麼,吳從文就是死不開口,什麼都不說。

    無論是殺害王亮妻子的事情,還是陳剛大伯或者裕民村的趙東夫婦。

    吳從文既不承認也不否認,總之一個字,拖。

    「我要見見那天打傷我的警察。」

    被抓三天後,吳從文提出了唯一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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