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案子移送司法之後也會由高新區的法院來進行審理,陸川這邊跟那邊也很熟悉,所以先溝通一下,了解一下情況。
另外陸川他們還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有沒有可能申請指局。
目前王美麗涉及的雖然是殺人案,但是目前證據不足,邏輯存在一些錯誤,王美麗。雖然自己承認了是犯罪嫌疑人承認了自己殺人,但是警方並不認可。
加上警方現在所掌握案件的真實情況來看的話,王美麗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是。否對其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地點進行監視。
這是一種比羈押要輕,比監視住所要重的一種弱強制措施。
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應用的其實是比較少的,但是應用這種指居的形式,王美麗是有一定人身自由的。
最關鍵的是,對方可以照顧自己的女兒。
陸川等人所做的這些一切都是從其女兒的角度來出發的。
如果對王美麗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場所羈押管理,她照顧女兒的生活起居,自然要好很多。
畢竟,從現在的結果來看,真相就是王美麗的女兒是最大的受害者。陸川作為警察,不僅有查清案件的義務,也有保護實際受害人的義務。
接下來一段時間,大家都在圍繞這個案子忙活著。
律師這邊在第2天的時候就過來查看了相關的卷宗和陸川等人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討。
會議室里。
「現在的關鍵是,殺人過程不確定。」
李梁著重分析了現在警方掌握的證據。
「從現在的實踐報告來看,被害人被捅死的真正傷應該是在腹部和下胸這一側,而中刀的刀數應該是四刀刀五刀。」
李梁的意見是:「我們必須要搞清楚對方殺死張超的這個真實過程是一個什麼樣的過程,是出於應激反應的防衛,還是說出於其他一種情況的計劃傷害。」
「現在沒有證詞,我們還不好做最終的確定。」
.
「另外,如果事情確實如我們所猜想的那樣,那麼有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表明張超有過侵害行為,比如說醫院的就醫記錄。」
「還有,給她看過心理醫生的的醫生,我覺得那邊可以再深入調查一下。」
「如果王美麗的女兒確實有被侵害過的經歷,那麼在心理醫生那邊的治療過程當中應該會有所體現的,我覺得這一點也可以作為庭上的證據。」
「從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講的話,如果我們現在推測的事實是真的,整個過程也都是真的,那麼我個人覺得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為自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基本上是100%。」
按照李梁所說,一服如果是在被侵害當中,尤其是這種被侵害過程當中,反擊無論多麼激烈導致對方死亡,實際上都可以算作防衛範圍內,也就是正當防衛。
尤其是兩個人的特殊關係,王美麗女兒引發應急障礙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就是最高法那邊最近正好出台了關於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之間的界定。」
李梁攤攤手:「這個分界面的重點就是被侵害人是否正在處於被侵害過程當中。而且這種侵害是否會危及到生命安全。」
大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按照李梁所說,關鍵還在警方這邊的證據。
此外,法院那邊也給出了意見。
法院審判和偵破案件不一樣。
警方偵破案件可以存在一定的推理,可以存在一定的邏輯關係,但是法院審判不行。
法院審判固然要遵循邏輯管理,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據要有人證物證他們更注重整個證據鏈的完整以證據來核對法律條文,以此來判定是否量刑,釀成什麼樣的刑。
相關的法官也看了陸川這邊的卷宗報告。
第1014章 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