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不想把matrix賣給微軟很簡單,因為收益不及預期,反而會打亂他原本的規劃。
雖說把matrix賣給微軟,然後再收購蘋果,把蘋果打造成後來的萬億帝國也是一條路,但是這條路並不好走。
matrix已經完全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了品牌形象,打造了在智慧型手機領域的高端品牌,這樣的定位在第二代mphone發布後已經形成,後續只需要通過一系列的技術創新不斷去加深消費者心目中的印象即可。
借蘋果的殼另起爐灶,有未來視角會覺得這是個不錯的選擇,蘋果的生態有著大量優勢,這樣的想法完全是一種刻舟求劍。
蘋果的優勢是建立在他們從移動網際網路序幕拉開時就處於領先地位,不斷的在商業上獲得成功獲得大量擁躉後形成雪球效應的結果。
蘋果的生態優勢是蘋果獲得成功後的結果而不是蘋果獲得成功的原因。
而微軟獲得了matrix之後,蘋果要想戰勝微軟太難了,即便有周新的未來視野加持也太難了。
本身在開發者生態上蘋果和微軟相比就差得遠,基於windows操作系統的開發者數量要遠遠大於基於macos的開發者數量,用十倍來形容都低估了。
更重要的在於紙上的協議是可以被推翻的,不需要微軟來做這個惡人,阿美利肯方面自然會扮演這個角色。
即便說好合併後的matrix依然要採購新芯設計的手機晶片,這條白紙黑字寫進合同里,也可以被阿美利肯方面以慣用理由給推翻。
這就好比微軟占據了後世蘋果的地位,甚至比後世蘋果更強勢的地位,全球最先進制程超過四分之一的產能要依賴於matrix最先進的智慧型手機,而新芯相當於後世半個台積電的地位。
驟然把單全部砍掉,這對晶片代工來說是毀滅性打擊。
matrix收購蘋果又有什麼不同?最大的不同在於,聯邦政府對蘋果的重視度遠不如微軟,周新把部分研發部門和研發職能放到華國不會引起太多注意。
未來在發生脫鉤的時候,周新完全可以學字節跳動,把抖音和tik tok一拆為二,華國以外的市場用蘋果,華國市場用matrix。
好歹能保留一小半的成果。
微軟和matrix合併的話完全做不到這點。
喬布斯聽完後他下意識是對周新的提議持排斥態度,在他看來,蘋果是他的蘋果。
而蘋果被matrix收購之後,即便名字還是蘋果,但是蘋果會從他的蘋果變成周新的蘋果。
他現在對蘋果的影響力遠不如比爾蓋茨對微軟的影響力。
喬布斯問:「newman,如果你收購蘋果的話,我想了解一下我們之間如何進行權責劃分。
我和你之間,又或者是蘋果原本的管理層和matrix的管理層之間。」
喬布斯如果周新下定了決心要推動matrix和蘋果合併,他是絕對阻擋不了的。
蘋果是他創辦的企業沒錯,但是中間離開蘋果的十年間,他已經把蘋果的股票賣的差不多了,他手機的股票份額連百分之一都沒有。
至於拉攏蘋果的大小股東拒絕周新的提議,先不說周新就是蘋果的最大個人股東,即便把機構股東算在內,周新的份額也排在首位。
這幫腦子裡只有錢的大小股東們做不到對newman說不。
喬布斯可以說不,大小股東們只會說是,甚至周新都不需要自己說,他只要表露了這個想法,蘋果的股東和董事會會湊上去促成這筆交易。
蘋果和matrix合併同樣是大生意,同樣可以算得上是21世紀以來矽谷最大的一筆生意了。
周新聽完後說:「我們要在資源上進行一些整合,我們首先明確一個原則可以把matrix、mac、apple、ipods這些都是蘋果旗下的品牌。
然後合併之後在資源上可以實現一些共享,比如供應鏈、銷售渠道、軟體生態等等,這些可以做合併。
在一些具體產品的研發上可以做區分,比如蘋果原本的產品條線依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