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擁有悠久燦爛的法律文化,古印度法律體系曾經伴隨宗教傳播到東南亞、東亞一帶。印度成為英國殖民地後,法律體系發生巨大變化,在100多年中逐步完成了英國普通法系與印度教法的嫁接。
雖然印度人一向以好爭執、愛辯論聞名,但卻是最不願意去法院打官司的民族之一;而常駐印度的外國企業如果與當地人發生糾紛,也儘量私下解決,因為在印度上法庭是件讓人頭疼的事。
在印度打官司——慢!
已經在印度孟買土生土長的阿米爾輝,每次路過居民區卡伏瑞,都會看見路邊一棟搭建了一半的爛尾樓。好幾年多過去了,那棟樓竟然絲毫不改樣,連搭在下面幾層的腳手架都沒挪動一下,只是外牆面留下了更多的風雨吹打的痕跡。是開發商資金不足,還是另有原因?
後來聽人介紹才知道,該樓所屬的幾位土地所有者,一直為各自擁有的權利爭執不下,官司打了幾十年還沒結案,結果,那棟樓建了40年依然沒有完工。據說這樣的事情不在少數,在印度,一般人都不願意打官司,因為拖不起、耗不起。
給個更直觀的描述,現在開始,清理案件需要320年!
印度的司法界以行事緩慢、效率低下著稱,一場官司打40年沒結案並不鮮見。聽說全印度法院積壓的待審理案件數量堪稱世界之最,到二十一世紀為止有3100萬個案件等待判決,如果以現在的審案速度,把這些案件審完需要320年!
印度司法界的低效率,一是因為訴訟程序冗長,訴訟過程曠日持久。印度人做事情本來就是「慢四節奏」,雷厲風行在這裡幾乎看不到。
多數法官每天上午10點上班,下午4點15分下班,中間還有1小時午餐時間;有些人還有喝下午茶的習慣,經常需要耗費半小時;這還不是阿米爾輝覺得喪心病狂的,更令人髮指的是印度的節日多如牛毛,法官們幾乎都是逢節必過,更加擠占了審案時間.....
加上印度人喜歡辯論,一件案子總要經過無休止的抗辯、申訴、發回重審,使訴訟過程無限延長,結果讓犯罪分子最終逃脫法律制裁。
二是因為印度法官太過稀缺,每10萬人口中只有1.3名法官,是世界上法官人數占總人口比例最小的國家之一。而且在審判過程中法官享有絕對裁量權,在審判的各個環節里,各種人員如法庭工作人員、檢察官和警察等更是大肆濫權索賄,所有這些又浪費了很多處理案件的時間。
印度首席大法官沙哈的估計更加驚人,他說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已經積案如山,即使平均每宗案件只花5分鐘高速審理,積壓的7、8萬宗案件加上不斷有新案,至少要花466年才能審完。這些案件中,至少600個是超過20年的陳年舊案。
所以鑑於此。
陽光出版社的社長推薦的律師向阿米爾輝建議,對法官私下行賄。「哪怕不提公正,但如果不想被時間拖死那麼我強烈建議您私下和法官大人交易。」
「這是一個很好地解決辦法。」
在律師皮萊·古吉拉,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律師的辦公室里。
「這簡直是太糟糕了!」小蘿莉迪克西特在阿米爾輝旁邊,滿臉厭憎的對阿米爾輝輕聲道。
阿米爾輝拍了拍她的胳膊,示意讓她不要激動,不過他自己的心裡也很難接受,簡直嗶了狗了,要不要那麼坑爹啊,效率慢就算了,一個屁案子還要拖個幾百幾十年,人都死了還打個毛線啊!
——簡直嗶了狗!
——簡直嗶了狗!
——簡直嗶了狗!
嗯,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實在太讓人難以接受了。
皮萊·古吉拉像是沒聽見迪克西特這句話似的,他目光掃了一眼阿米爾輝和阿米爾玉、特別一起來的輝父輝媽等人,嘆息道:「至於選擇權就在您的手裡了......」
末了,又說:「畢竟您是我的委託人,而且這事也不光彩.......」
說實話,這位律師也是很難堪的,代表法律公正的工作者,一名律師竟然向自己的客戶建議去給一名法官賄賂,怎麼聽也不好,但印度法律的現狀就是如此。
像皮萊·古吉拉剛才給阿米爾輝說的,哪怕儘管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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